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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守仁复疏言:
思、田久构祸,荼毒两省,已逾二年。兵力尽于哨守,民脂竭于转输,官吏疲于奔走。地方臲卼,如破坏之舟,漂泊风狼,覆溺在目,不待智者而知之矣。必
穷兵雪愤,以歼一隅,无论不克,纵使克之,患且不测。况田州外捍
阯,内屏各郡,
山绝谷,瑶、僚盘据。使尽诛其人,异日虽
改土为
,谁为编
?非惟自撤其藩篱,而拓土开疆以资邻敌,非计之得也。
今岑氏世效边功,猛独诖误
法,虽未伏诛,闻已病死。臣谓治田州非岑氏不可,请降田州府为田州,而官其
,以存岑氏之后。查猛有二
,长
佐,自幼
继为武靖州知州。武靖当瑶贼之冲,
佐才足制驭,宜仍旧职。而今所建州,请以猛幼
相授吏目,署州事,俟后递升为知州,以承岑氏之祀。设土巡检诸司,即以卢苏、王受等九人为之,以杀其势。添设田宁府,统以
官知府,以总其权。
从之。惟以守仁所奏岑猛
,与抚
所报异,令再覆。
于是守仁言:“臣初议立岑氏后,该府土目及耆老俱言岑猛本有四
:长
佐,妻张氏
;次
彦,妾林氏
;次
辅,外婢所生;次
相,妾韦氏
。猛嬖溺林氏而张失
,故
佐自幼
继武靖。
彦既死,
佐得武靖民心,更代亦难其人。
立
辅,土目谓外婢所生,名实不正。惟
相系猛正派,质貌厚重,堪继岑氏。故当时直谓猛
存者二人,亦所以正名慎始,杜后日之争也。”疏上,如议行。
八年,守仁于思、田既议设
官,又议移南丹卫于八寨,改思恩府城于荒田,改设凤化县治于三里,添设
官县于思龙,增筑五镇城堡于五屯。及侍郎林富继之,又言:“田州界居南宁、泗城,
通云、贵、
阯,为备非一,不宜改设
官。南丹卫设在宾州,既不足以遥制八寨,迁八寨又不得以还护宾州。为今日计,独上林之三里,守仁所议设县者,可迁南丹卫于此。夫设县则割宾州之地以益思恩,是顾彼而失此也。迁卫则扼八寨之吭以还护宾州,是一举而两得也。然不宜属田州,而仍属南宁为便。”其议与守仁颇有异同,诏从富言。
初,
相兄
彦有
芝,依大母林氏、瓦氏居,官给养田。其后
相恶苏专擅,密与
目卢玉等谋诛苏及芝。苏知之,会
相又侵削二氏原
庄田,二氏遂与苏合谋,以芝奔梧州,赴军门告袭,苏又为芝疏请。寻令人剌
相,
相觉,杀行剌者。而苏遂伏兵杀卢玉等,以兵围
相宅,诱
相
,乘夜与瓦氏缢杀之。巡
御史曾守约以闻,帝命守臣亟为勘
。苏之杀
相也,归顺、镇安、泗城、向武诸土官群起构难,互相讦奏。当事者谓以岑芝承袭未定,田州无主,致令邻封觊觎,当给札付令芝
事。苏又请早给芝冠带,以抚田州,而自悔罪,愿里粮立功,及追补累年所逋粮赋。巡
御史诸演疏闻,
议以土蛮自相仇杀,当从末减,皆令立功,方准赎罪复官。
三十二年,芝死,
大寿方四岁。土人莫苇冒岑姓,及土官岑施,相煽构
,提督郎槚奏令思恩守备张启元暂驻田州镇之,报可。三十四年,田州土官妇瓦氏以狼兵应调至苏州剿倭,隶于总兵俞大猷麾下。以杀贼多,诏赏瓦氏及其孙男岑大寿、大禄银币,余令军门奖赏。四十二年以平广西瑶、僮功,准岑大禄实受知州职。
泰昌元年,总督许弘纲奏:“田州土官岑懋仁肆恶起衅,窥占上林,纳叛人黄德隆等,纠众破城,擅杀土官黄德勋,掳其妻女印信,乞正其罪。”诏令岑懋仁速献印,执送诸犯,听
臣分别正法,违则
剿。天启二年,巡抚何士晋请免懋仁逮问,各率土兵援剿,有功优叙,从之。
田州世岑氏,改
者再,而终不果。卢苏再叛弑主,终逸于罚,论者以为失刑云。
上林在田州东,宋置,隶横山寨。元属田州路。洪武二年,土官黄嵩归附,授世袭知县,
官典史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