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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贼独不
其门。睿慨然曰:“安有父母之
覆,而偷生苟活者!”语家人:“速从我
井,否则速去。”于是妻及二
、二女并诸婢以次投井。睿笑曰:“吾今旷然无累矣。”从容榜诸门,赴井死,时人号为明井。
先是,贼陷黄冈,诸生易
暹者,字曦侯。好学尚气节,居
山中,积书满家。贼氛渐
,
暹惜所积书,又以己所著书多,不忍弃,逡巡未行。及贼至,
为瑚急奉母走青峰岩,
暹携幼
为琏担事以行。遇贼,绐曰:“余书贾也。贼笑曰:“汝易曦侯,何绐我。”
暹曰:“若既知我,当听我一言,慎毋杀人焚庐舍。”贼曰:“若
不保,尚为他人言耶!”
暹厉
叱贼,贼怒杀之。为琏请代,贼并杀之。未几,为瑚亦被杀。
时黄陂诸生傅可知亦以叱贼死。可知幼丧父,卧柩下三年。六十丧母,啜粥三年。黄陂陷,被执,可知年已逾八十。贼悯其老不杀,俾养
,叱曰:“我为士数十年,肯役于贼耶!”延颈就刃,贼杀之。
蔡
宪,字元白,晋江人。崇祯十年
士。为长沙推官。地多盗,察豪民通盗者,把其罪而任之。盗方劫富家分财,收者已至。召富家还所失
,皆愕不知所自。恶少年闭
谋为盗,启
,捕卒已坐其门,惊逸去。吉王府宗人恣为
,
宪先治而后启王。王召责之,抗声曰:“今四海鼎沸,寇盗日滋。王不
民,一旦铤而走险,能独与此曹保富贵乎?”王悟,谢遣之。
十六年五月,张献忠陷武昌,长沙大震。承天巡抚王扬基率所
千人,自岳州奔长沙。
宪请还驻岳州,曰:“岳与长沙
齿也,并力守岳则长沙可保,而衡、永亦无虞。”扬基曰:“岳,非我属也。”
宪曰:“弃北守南,犹不失为楚地。若南北俱弃,所属地安在?”扬基语
,乃赴岳州。及贼
蒲圻,即遁去。湖广巡抚王聚奎远驻袁州,惮贼不敢
。
宪亦请移岳,聚奎不得已至岳,数日即徙长沙。
宪曰:“贼去岳远,可缮城以守。彼犯岳,犹惮长沙援。若弃岳,长沙安能独全。”聚奎不从。贼果以八月陷岳州,直犯长沙。先是,巡
御史刘熙祚令
宪募兵,得壮丁五千训练之,皆可用。至是亲将之,与总兵官尹先民等扼罗塘河。聚奎闻贼
,大惧,撤兵还城。
宪曰:“去长沙六十里有险,可栅以守,毋使贼逾此。”又不从。
时知府堵胤锡
觐未返,通判周二南摄攸县事,城中文武无几。贼薄城,士民尽窜。聚奎诡
战,遽率所
遁。
宪独拒守,贼绕城呼曰:“军中久知蔡推官名,速降,毋自苦。”
宪命守卒
之毙。越三日,先民
战,败还。贼夺门
,先民降。
宪被执,贼啖以官,嚼齿大骂。释其缚,延之上坐,骂如故。贼曰:“汝不降,将尽杀百姓。”
宪大哭曰:“愿速杀我,毋害我民。”贼知终不可夺,磔之,其心血直溅贼面。健卒林国俊等九人随不去,贼亦令说
宪降。国俊曰:“吾主畏死去矣,不至今日。”贼曰:“尔主不降,尔辈亦不得活。”国俊曰:“我辈畏死亦去矣,不至今日。”贼并杀之,四卒奋然曰:“愿瘗主尸而死。”贼许之,乃解衣裹
宪骸,瘗之南郊醴陵坡,遂自刎。
宪死时年二十九,赠太仆少卿,谥忠烈。
二南,字汝为,云南人。由选贡为长沙通判,尽职业,与
宪
相得。擢岳州知府,士民固留,乃以新秩还长沙,后亦死。
邑中举人冯一第走湘乡,将乞师他所,贼系其母与兄招之。一第归就缚,贼将斩之,一老僧伏地哭请免。贼乃去其两手置营中,一夕死,母兄获免。贼陷东安,举人唐德明仰药死。犯耒
,诸生谢如珂拒战死。
张鹏翼,西充人。崇祯中,由选贡生授衡
知县。十六年八月,张献忠
衡州,巡抚王聚奎、李乾德及监司以下皆遁,士民尽奔窜。鹏翼独守空城,贼至即陷。胁使降,戟髯诟詈,贼缚而投诸江,妻
赴
死。
贼之趋岳州也,
陵教谕桂
欧
显宇时摄县事,死焉。其趋临湘也,知县莆田林不息抗骂不屈,断其两手杀之。湘
陷,知县大埔杨开率家属十七人投
死。其丞赖万耀摄醴陵县事,城破亦死之。长沙府照磨莫可及,宜兴人,摄宁乡县事,殉城死。二
若鼎、若钰号恸奔赴,遇害。衡州既陷,属县衡山亦失守,知县富顺董我前、教谕分宜彭允中,皆尽节。府教授永明蒋
亨摄武陵县事,抱印骂贼,见杀。其他文武将吏,非降则逃。长沙史可镜,官给事中,丁艰归,降贼,贼用为湖广巡抚。及贼弃湖广
四川,李乾德复还长沙,执可镜,加榜掠,械送南都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