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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一百七十四(8/10)

乡试中第一,第二年中士,授主事。后调任郎中,因得罪权势被下狱,后终释放。

弘治十八年(1505),应诏上书五千余言,极论政治之得失,最后指“:寿宁侯张鹤龄招徕无赖,图利害民,其势之嚣张如添翼之虎。”鹤龄恨,摘疏中“陛下厚张氏一语”,诬告梦是在讽刺母后,其罪当斩。母后金夫人哭诉于皇帝。孝宗不得不令锦衣卫将梦逮捕下狱,虽不久就释放,但夺其俸禄。左右知孝宗袒护梦,建议对他不加重罪,只施以杖刑,以金夫人之愤,皇帝也不准,对尚书刘大夏说:“你们是想借杖刑把梦打死,难我宁愿杀一直言大臣来取得左右的心吗?”后来有一天,梦在途中遇到张鹤龄,辱骂他,用鞭打掉了他两颗牙齿,而张鹤龄不敢与他计较。孝宗崩,武宗即位,宦官刘瑾等“八虎”专权,横行无忌,尚书韩文与同僚无力对付,只是相对哭泣。李梦为他们谋划策以除掉“八虎”,事被,刘瑾假传圣旨,贬梦为山西布政司经历。不久又将他逮捕狱,意除掉,因康海说服了刘瑾,才得幸免。

刘瑾罪发被诛,又起用梦为江西提学副使。参政吴廷举与梦不和,上疏弹劾他侵夺官权,武宗诏遣大理寺卿燕忠去审理此案,将梦拘留于广信狱中。诸生万余为梦申冤,官府拒不受理,又有人弹劾梦欺压同僚,挟制上司。于是梦带着原来官衔归家闲居。

李梦还归故里后,更加放纵不羁,不肯居于人下,修建林园,宴请宾客,打猎于繁台、晋丘之间,自号“空同”,名声远扬海内。宁王宸濠谋反伏诛,御史周宣上章指李梦为宸濠同党,被捕下狱,幸大学士杨廷和、尚书林俊等力救,但确曾为宸濠过《书院记》一文,被革除官职,不久去世。

才气宏伟,以复古自命。讲文章则必以秦汉为模范,论诗歌则必以盛唐为准则,不如此不算正。他与同时的何景明、徐祯卿、边贡、朱应登、顾王。。、陈沂、郑善文、康海、王九思合称为“十才”,又与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王廷相共称为“七才”这些人藐视一切,以梦为最。吴人黄省曾、越人周祚都千里致信,表示愿为弟。嘉靖年间,李攀龙、王世贞等,再奉他为宗师。天下诗文推李、何、王、李四大家,争相效法。但后来有人讥笑李梦的诗文是模拟剽窃,看起来似司迁之文,杜少陵之诗,但失去了他们的髓。

何景明,字仲默,信人。八岁即能诗和古文。弘治十一年(1498)乡试中举,这时年方十五岁。十五年士及第,授中书舍人。与李梦等人以诗文相唱和,梦的诗文最佳,景明虽年轻些,但能与梦抗衡。

正德改元,刘瑾窃取政权。景明上书吏尚书许,劝他把握住政权,不要向刘瑾屈服,语气极为激烈。随后,他称病告假归家。过了一年,瑾将所有告假的官员尽行免职,景明也在其中。刘瑾被诛,由李东的推荐,景明官复原职,掌内阁制敕房。李梦下狱,大家不敢为他申冤,而景明上书吏尚书杨一清援救。正德九年(1514),乾清火灾,景明上疏提不应养义,京城不应留住边防军,不应信西域僧人,不应重用宦官。这份奏疏被扣压,未呈皇帝。久后,升吏员外郎,仍掌制敕。钱宁与景明为朋友,将一幅大画请景明题名,景明说:“此画于名家之手,不要玷污了名人的手迹。”在景明那里留了一年,最后还是原退还。不久,景明升为陕西提学副使。廖鹏弟太监廖銮镇守关中,横行霸,廖銮的随从人员遇三司不下,景明将他们逮捕鞭挞。他所教育的诸生专以经学、儒学及时务为主。选优秀者于正学书院,景明亲自为学生讲经,而不用诸家对辞句的解释,士始知有经学。嘉靖初,因病归家,不久逝世,年仅三十九岁。

景明为人正直,重节义,鄙视荣利,与梦并有国士之风度。两人学诗文,开始一唱一和,成名之后却相互诋毁。梦主张摹仿,景明则主张创造,各树旗帜,互不相让,两人游也分手了。有人说景明之才本不及梦,但其诗则比梦的诗好。然而,天下人在谈论诗时,则必何、李并称,与边贡、徐贞卿合称为“四杰”

徐祯卿,字昌谷,吴县人。天资特别聪,家未藏一书,但他却无所不通。自学成为生员之后,已工于诗歌,与同乡唐寅友善,寅向沈周、杨循吉介绍了祯卿的才学,祯卿由此知名于世。弘治十八年(1505)中士,授大理左寺副,因过失而被囚,贬为国博士。

祯卿年少时与祝允明、唐寅、文征明齐名,号称“吴中四才”其诗,喜效法白居易、刘禹锡。登士后,与李梦、何景明游,悔其少年时之作,改而学汉、魏、盛唐的风格,然旧习仍在,梦讥笑他“守而未化”二十三岁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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