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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四十八(4/7)

,后以灾伤止遣御史。是年,帝复遣内侍,鹏等执不可。帝勉从之,命俟后仍如故事。镇守大同中官汪直言小王将大举,请发京兵援。鹏等言:“大同士四万已足用,所请宜勿许。且京军困营造,力销沮,猝有急,何以作威厉气,请悉停其役。”诏可。寻加太少保。

鹏初为御史,刚直尚气节,有盛名。后扬历中外,惟事安静。群小窃柄,阁臣万安、刘吉辈专营私,鹏循职而已,不能有所匡救。二十一年,星变,鹏偕僚属言:“传奉武职至八百余人,乞悉令闲住,非军功毋滥授。四方镇守、监枪、守备内官,非正统间原设者,悉宜召还。”廷臣亦以请,下兵。鹏畏中官,不敢其议,帝遂尽留之。时论皆咎鹏。民章瑾献珍宝,得为锦衣镇抚。理刑缺,鹏所上不允。知帝意属瑾,即推用焉。台谏劾大臣不职者多及鹏,鹏力求去,遂赐敕给驿以归。弘治四年卒。谥懿简。

李裕,字资德,丰城人。景泰五年士。授御史。天顺中,巡陕西,上安边八事。石彪滥报首功,诏裕实。彪从父亨以书抵裕,裕焚之,以实闻。亨亦旋败。由是有直声。都御史寇遇僚属严,惟裕不为屈。

以才擢山东察使。重囚二百余人,或经十余年未判,裕旬月间决遣殆尽。大岘山贼寨七十余,裕捕戮其魁,纵胁从,除其逋负,遂平。

成化初,迁陕西左布政使,为顺天府尹。政声大著。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兼巡抚江北诸府。浚白塔、孟渎二河以便漕。张秋南旺及淮安西湖旧编木捍冲激,劳费无已。裕与郎中杨恭等谋,易以石,遂为永利。淮、凤方饥,而太仆征预备二万匹。裕论罢之。在淮六岁,每岁计事,陈利病,多施行。父忧归,服除,留佐院事。

十九年代缙为右都御史。缙附汪直,尝请复立西厂者也,在台纲纪不立。裕振之。御史有过,或遭箠挞,由是得谤。汪直败,偕副都御史屠滽请雪诸忤直得罪者。帝不悦,夺俸。又坐累,调南京都察院。考绩赴都,留为工尚书。

初,吏尚书尹旻罢,耿裕代之。以持正不为万安所喜。而李孜省方贵幸用事,引乡人,乃协谋去耿裕,以裕代之。裕本廉介负时望,以孜省故,名颇损。其铨叙亦平。故事,考察目有四:曰老疾,曰罢,曰贪酷,曰不谨。裕言:“人材质不同。偏执类酷,迟钝类。乞立‘才力不及’一途,以寓惜人才之意。”帝善之,遂著为令。考宗立,言官章劾裕由孜省。裕不平,为《辨诬录》,连疏乞休去。正德中卒,年八十八。

赞曰:王彰等或以行未纯,为时訾议。综其生平,瑕瑜互见。然扬历中外,劳绩多有可纪。《书》称“与人不求备”,《秋》之义“善善长”,则诸人固不失为国家济材欤。

分译文

王彰,字文昭,郑人。洪武二十年(1387),获得乡荐,补为国监生。他使山东平价收购粮时,有廉洁能的名声,因此被升为吏科源士。过了一年,改为给事中,累升为山西左参政。

永乐五年(1407),他被召回任礼侍郎。父亲去世,守孝期满后,他改到。陕西发生严重瘟疫,他奉命使祭祀西岳。新安百姓卖纳赋税,王彰上奏免除当地赋税,并赎回所卖的女。改任右副都御史。

陕西佥事英激肃州番人为,杀死御史和都指挥。王彰弹劾英,以极刑。他又弹劾御史陈孟旭受贿枉法、文献盗取银税、金吾指挥李严逐母亲而不赡养,三人都被判死刑。他所弹劾的其他人还很多。十一年(1413),随从皇上北巡。王彰有已八十余岁的老母,皇上命他回去探视,并赐给他的母亲冠服和金币,对他说:“君居官不忘亲,居家不忘君。凡所经过的地方,百姓是否安居,官吏是贤或不肖,你都要报告上来。”王彰回来后,所奏的事很合皇上心意。不久,他升为右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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