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光禄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庆四年革除少卿。
典簿一人。
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有署正一人,署丞一人。
嘉靖年间,革除良酝、掌醢二署署丞。
万历年间,革除珍羞署署丞。
太仆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庆年间,革除少卿一人,寺丞一人。
主簿一
。
鸿胪寺,卿一人,主簿一人。
司仪、司宾二署,各有署丞一人,鸣赞四人,序班九人。
尚宝司,卿一人。
吏、
、礼、兵,刑、工六科。
给事中六人。
又
科给事中一人,
理后湖黄册。
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天监,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
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五官监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太医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
惠民药局、生药库,各有大使一人。
五城兵
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
万历年间,革除副指挥每城各二人。
应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经历、知事、照磨、检校各一人。
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
所
辖,上元、江宁二县,各有知县一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
司狱司,司狱一人。
织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
都税司、宣课司,总共四个,龙江、江柬、聚寅门、立王至弓,税课局,总共两个,龙江、垄翌,各有大使一人,副使有的一人,有的二人。
龙江递运所,大使、副使各一人。
批验所,大使一人。
河泊所,官一人。
龙江关、石灰山关,各有大使一人,副使四人。
洪武三年,改应天府知府为府尹,品级正三品,赐银印。
十三年开始立儒学。
南京官,自从永乐四年成祖迁往北京,设置行
尚书,备办行在九卿印以相从。
那时候,皇太
监国,大小各
政务全都委任于他。
只有封爵、判死罪、授予三品以上文武官职,便由六科都给事中上奏,政权
本原来还在南方。
十八年,官僚全都迁往北方,南京六
所存留的只有礼、刑、工三
,各有一侍郎,留在南方的官员加“南京”字样在官街上。
仁宗时补设官职,除去“南京”字样。
正统六年定下制度又如同永乐年间。
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
他的下属,典簿一人,正九品。
所
辖,审理所,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
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
典宝所,典宝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纪善所,纪善二人,正八品。
良医所,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典仪所,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从
品。
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
以上各所副官,嘉堕四十四年一并革除。
伴读四人,从九品,后来只设一人,教授没有固定人数,从九品。
引礼舍人三人,后来革除二人。
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库大使、副使各一人。
仓、库副使后来全都革除。
郡王府,教授一人,从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
镇国将军,教授一人,从九品。
长史掌
王府的政令,辅佐规劝讽谏,从而匡正王的过失,率领府中僚属各自供奉职事,并总
各
事务。
凡是奏请赐名、赐封、赐婚、赐恩以及
谢、
献表章、疏奏,长史代替王上奏。
如若王有过失,就责问长史。
曾经犯迥错误的人,不得选任此职。
审理掌
侦讯案件,禁止横暴,不
涉国家法纪。
典膳掌
祭祀、宴请宾客,王或者王妃的膳
。
奉祠掌
祭祀乐舞。
典宝掌
王府宝印符牌。
纪善掌
讽喻引导礼法,开导谕告古义,以及国家恩泽仁义大节,以告诫王向善。
良医掌
医疗。
典仪掌
陈列仪式。
工正掌
营建修葺王府府邸、
邸。
伴读掌
侍从起居,陈说经史书籍。
教授掌
以
德仁义启迪王,校勘经史书籍。
所有皇族年满十岁以上,
宗学,教授与纪善担任他们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