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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七五 三十四度二五 二十九度零八 一度七零三四
推五星前后合 置中积,加合应,满周率去之,余为前合。再置周率,以前合减之,于为后合。如满岁周去之,即其年无后合分。
推五星中积日中星度 置各星后合,既为合伏下中积中星。(命为日,曰中积。命为度,曰中星。)累加段日,为各段中积。(皆满岁周去之。)以各段下平度,累加各段下平度,(满岁周去。)退则减之,(不及减,加岁周减之。)次复累加之,为各段中星。
推五星盈缩历 置中积,加历应及生合,满历率去之,余以度率而一为度。在历中已下为盈,已上减去历中为缩。置各星合伏下盈缩历,以段下限度累加之之满历中去之,盈
缩,缩
盈,即各段盈缩历。
推五星盈缩差 置各段盈缩历,以历策除之为策数,不尽,为策余。以其下损益分见立成。乘之,以历策而一,所得益加损减其盈缩积分,即盈缩差。金星倍之,
星三之。
推定积日 置各段中积,以其段盈缩差盈加缩减之,即得。(满岁周去之,如中积不及减者,加岁周减之。)本段原无差者,借前段差加之,则金
二星,亦只用所得盈缩差,不用三之倍之。
推加时定日 置定积日,以岁前天正冬至分加之,满纪法去之,余命甲
算外,即为定日。(视定积日会满岁周去者,用本年冬至,会加岁周减者,用岁前冬至。)
推所
月日 置合伏下定积,以加天正闰馀满朔策除之,为月数。起岁前十一月,其不满朔策者,即
月已来日分也。视其月定朔甲
,与加时定日甲
相去即合伏日,累加相距日,满各月大小去之,即各段所
月日。
推定星 置各段中星,依推定积日法,以盈缩差加减之。
推加时定星 置定星,以岁前冬至加时黄
日度加之,满周岁天去之。若定积日会加岁周者,用岁前黄
日度。遇减岁周者,用本年黄
目度,如原无中星度,段下亦无定星星及加时定星度分。
推加减定分 置定日小余,以其段初行率乘之,满万为分,所得诸段为减分,退段为加分。
推夜半定星及宿次 置加时定星,以加减定分加减之,为夜半定星。以黄
积度钤减之,为夜半宿次。其留段即用时定星,为夜半一星。
推日度率 置各段定日,与次段定日相减为日率。次段不及减,加纪法减之。置各段夜半-定星,与次段夜半定星相减为度涨。次段不及减,加周天减之。凡近留之段,皆用留段加时定星,与本段夜半定星相减。如星度逆者,以后段减前段,即各得度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