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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既衰于外,则灵
亦凋于中矣。如此,则不得上药,不能救也。凡为
而不成,营生而得死者,其人非不有气血也。然
中之所以为气为血者,
源已丧,但馀其枝
也。譬犹
之烬,火灭而烟不即息;既断之木,柯叶犹生。二者非不有烟,非不有叶,而其所以为烟为叶者,已先亡矣。世人以觉病之日,始作为疾,犹以气绝之日,为
丧之候也。唯怨风冷与暑
,不知风冷暑
,不能伤壮实之人也,徒患
虚气少者,不能堪之,故为所中耳。何以较之,设有数人,年纪老壮既同,服
厚薄又等,俱造沙漠之地,并冒严寒之夜,素雪堕于上,玄冰结于下,寒风摧条而宵骇,欬唾凝沍于
吻,则其中将有独中冷者,而不必尽病也。非冷气之有偏,盖人
有不耐者耳。故俱
一
,或独以结病者,非此
之有偏毒也。钧
齐饮,而或醒或醉者,非酒势之有彼此也。同冒炎暑,而或独以暍死者,非天
之有公私也。齐服一药,而或昏瞑烦闷者,非毒烈之有
憎也。是以冲风赴林,而枯柯先摧;洪涛凌崖,而拆隙首颓;烈火燎原,而燥卉前焚;龙碗坠地,而脆者独破。由兹以观,则人之无
,
已素病,因风寒暑
者以发之耳。苟能令正气不衰,形神相卫,莫能伤也。凡为
者,常患于晚,不患于早也。恃年纪之少壮,
力之方刚者,自役过差,百病兼结,命危朝
,不得大药,但服草木,可以差于常人,不能延其大限也。故仙经曰:养生以不伤为本。此要言也。神农曰:百病不愈,安得长生?信哉斯言也。”
或问曰:“所谓伤之者,岂非
之閒乎?”抱朴
曰:“亦何独斯哉?然长生之要,在乎还年之
。上士知之,可以延年除病;其次不以自伐者也。若年尚少壮而知还年,服
丹以补脑,采玉
于长谷者,不服药
,亦不失三百岁也,但不得仙耳。不得其术者,古人方之于冰杯之盛汤,羽苞之蓄火也。且又才所不逮,而困思之,伤也;力所不胜,而
举之,伤也;悲哀憔悴,伤也;喜乐过差,伤也;汲汲所
,伤也;久谈言笑,伤也;寝息失时,伤也;挽弓引弩,伤也;沈醉呕吐,伤也;饱
即卧,伤也;
走
乏,伤也;
呼哭泣,伤也;
不
,伤也;积伤至尽则早亡,早亡非
也。是以养生之方,唾不及远,行不疾步,耳不极听,目不久视,坐不至久,卧不及疲,先寒而衣,先
而解,不
极饥而
,
不过饱,不
极渴而饮,饮不过多。凡
过则结积聚,饮过则成痰癖。不
甚劳甚逸,不
起晚,不
汗
,不
多睡,不
奔车走
,不
极目远望,不
多啖生冷,不
饮酒当风,不
数数沐浴,不
广志远愿,不
规造异巧。冬不
极温,夏不
穷凉,不
卧星下,不眠中见肩,大寒大
,大风大雾,皆不
冒之。五味
,不
偏多,故酸多伤脾,苦多伤肺,辛多伤肝,咸多则伤心,甘多则伤肾,此五行自然之理也。凡言伤者,亦不便觉也,谓久则寿损耳。是以善摄生者,卧起有四时之早晚,兴居有至和之常制;调利
骨,有偃仰之方;杜疾闲邪,有吞吐之术;
行荣卫,有补泻之法;节宣劳逸,有与夺之要。忍怒以全
气,抑喜以养
气。然后先将服草木以救亏缺,后服金丹以定无穷,长生之理,尽于此矣。若有
决意任怀,自谓达识知命,不泥异端,极情肆力,不营久生者,闻此言也,虽风之过耳,电之经目,不足谕也。虽
枯于
连之中,气绝于纨绮之閒,而甘心焉,亦安可告之以养生之事哉?不惟不纳,乃谓妖讹也。而望彼信之,所谓以明鉴给矇瞽,以丝竹娱聋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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