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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悉数归商,并将一分帑息减三釐,此
光十五年也。
时银价日昂,亏折弥甚,迨临朐等九州县票商倒乏,因改官运。十七年,命盐务归巡抚
理,寻又议加二文。二十三年,停引票二成,以八成作总额,并停馀引。二十七年,又议引地加价二文,票地加一文。逾年,各岸竟倒悬二十馀
。时新旧积欠计八百馀万,而十五年后所欠正杂课又九十馀万,十九年后积欠八十馀万,二十七八年皆未奏销。于是定郡王等会同山东巡抚徐泽醇奏准将两年奏销免其造报,积引停运,积欠停徵。自二十九年始,改为先课后盐,除有商运州县外,皆改官运,无论官商,每引加七十斤,帑息每引减一钱,十八年二文加价亦减一文,以便民
。
其在浙江,自
光元年裁巡盐御史,以巡抚帅承瀛兼
盐政。承瀛疏言:“嘉庆十五年前,抚臣蒋攸銛清查浙江运库垫缺银数仅五十五万馀两,甫十载乃至百七十三万三百两。缘迩来引壅,旧纲未毕,新纲即开,
搭行销,不能以一纲之课归一纲之用。而每年奏销有定限,但完正课,即报全完,其带输之款及外用银,并未徵足,历次河饷又须拨解,是以不得不于徵存银内挪垫。而商捐用款,每遇
办公事,
商复借名浮支。臣今饬运司遇支解银两,如本款无银即停给。或不得已,亦止以外款垫发内款,不准以内款垫给外款。”嗣后至六年,销数皆及额运,库存银百二十八万。自七年至十年复短销,仅存十一万。盖因巡抚程
章请加增馀价,盐贵引壅所致。迨十一年停止,销数遂至九成。二十九年,命芝昌往查,时又短销,仅至五六成。乃请将停歇各地招商承办,并酌加盐斤。
其在广东,所办羡银颇多。盖粤盐至西省,每包申
盐十馀斤,嗣又添买馀盐万包,发埠运销,
九折较羡,是为秤
盐羡,约二万七千馀两。庆远等五府苗疆
盐无引额,皆捆运馀盐,
近埠带销,为土司盐羡,约五千馀两。海船运盐,灶
补船
耗,官为收买,发商运销,是为
红盐羡,约四千馀两。粤省鼓铸,岁资滇铜十馀万斤,滇省广南府属岁资粤盐九万馀包,每年两省委员办运,至百
换,谓之铜盐互易。又广州驻防
盐、育英堂盐,各数十包,皆取之馀盐,
包计羡,藉此充外支经费,故无杂课。正饷有
饭、平
、纸硃等银,又东省盐船所过
税约四千馀,西省约四万馀,其帑息则八万馀。各项历年拖欠,初省河因损款多,致奏销迟缓。
光二十四年后,
桥疲滞,甚于省河。然军兴糜烂,广西淮盐全弃于地,而粤课犹十得八九焉。
其在四川,始以潼川府之
洪、蓬溪产盐为旺,嘉定府之犍为、乐山、荣县,叙川府富顺次之。不数年,
洪、蓬溪厂反不如犍、乐、富、荣。方乾隆四十九年,各
盐井衰歇。有林俊者,官盐茶
,听民穿井不加课,蜀盐始盛。惟潼川难如初。且产盐
多
少,又煎盐用草工费,致欠课七万,始议与犍商合行,以十二年为限,期满归清积欠,因请续合十二年,及期满自办。甫一载即欠二万馀,于是复请续合。至
光八年,三次期满,而其厂产盐愈少,每年仅完正课,不完羡截。羡即羡馀。截者,于缴课截角时
纳也。时汉州、茂州、
州、剑州、蓬州、什邡、
洪、盐亭、平武、江油、彰明、石泉、营山、仪陇、新宁、阆中、通江、安岳、罗江、安县、绵竹、德
、梓潼、南江、西充、井研、铜梁、大足、定远、荣昌、隆昌三十一州县,因滷衰销滞,商倒岸悬,民在近厂买盐以
,正杂课银归
地丁摊徵。盖盐商奢侈,家产日衰,乃觅殷
租于引商,名曰“号商”所完课羡,须
引商封纳,引商往往挪用,且官复有与为弊者。至三十年,全纲颓废。会徐泽醇为总督,查积欠羡截银共二十三万七千馀两,未缴残引二十二万八千五百八十一张。于是酌拨代销,将号商姓名
册,责其自行封。时惟犍、富边商及成都、华
计商稍殷实,销岸亦暢,馀皆疲滞,而潼商尤甚。乃撤
黔边所行
引,
犍、富两商承办。
其在云南,自改章后,私盐尤多,而诸井或常缺额,又在迤西、迤南。其东北隅
川盐,东南隅
粤盐,至难如期。
光六年,总督赵慎畛疏请就井稽盐多寡,定地行销。御史廖敦行又言分地行盐,不若广賝
井。上命新任总督阮元试行。其后诸大井淹废,犹赖
井挹注,乃复振云。
长芦于咸丰八年,经蒙古亲王僧格林沁防津,奏准将
光二十八年减价二文起徵,名盐斤复价,得银十八万馀。时粤匪北犯,运
多阻,盐集濬县之
镇,自
南皆以贩运。运商省岸费,有馀利,而坐地引商,借官行私,所获尤厚。故同治五年,河南巡抚因河防,又议行销河南引盐,每斤再加二文,得八万两撤防。以七年荥
大工耗帑百数十万,改为荥工加价。于是较
光末增款二十六万。山东因捻匪,不能南运。同治三年,积引百三十馀万,分八年带销,虽
议提拨
光十八年一文加价解充京饷,每年约加银七万,而正课未能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