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言:“乞命梅成为总裁,何国宗协同总裁。”从之。十一月,命庄亲王允禄为总理。
三年四月,庄亲王允禄等言:“历象考成一书,其数惟黄赤大距减少二分,馀皆仍新法算书西人第谷之旧。康熙中西人有噶西尼、法兰德等,发第谷未尽之义,其大端有三:其一谓太
地半径差,旧定为三分,今测祗有十秒;其一谓清蒙气差,旧定地平上为三十四分,
四十五度,祗有五秒,今测地平上止三十二分,
四十五度,尚有五十九秒;其一谓日月五星之本天非平圆,皆为橢圆,两端径长,两腰径短。以是三者,经纬度俱有微差。
贤等习知其说,因未经徵验,不敢遽以为是。雍正八年六月朔日
,旧法推得九分二十二秒,今法推得八分十秒,验诸实测,今法为近。故奏准重修日躔、月离新表二差,以续于历象考成之后。臣等奉命增修表解图说,以日躔新表推算,
分比前迟十三刻许,秋分比前早九刻许,冬夏至皆迟二刻许。然以测午正日
,惟冬至比前
二分馀,夏至秋分仅差二三十秒。盖测量在地面,而推算则以地心,今所定地半径差与蒙气差皆与前不同,故推算每差数刻,而测量终不甚相远也。至其立法以本天为?隋圆,虽推算较繁,而损益旧数以合天行,颇为新巧。臣等阐明理数,著日躔九篇并表数,乞亲加裁定,附历象考成之后,颜曰御制后编。凡前书已发明者,不复赘述。”报闻。七年,庄亲王允禄等奏
日躔、月离、
共书十卷,是为雍正癸卯元法。
九年十月,监正
贤等言:“灵台仪象志原载星辰约七十年差一度,为时已久,宜改定。康熙十三年修志之时,黄赤大距与今测不同,所列诸表,当逐一增修。三垣二十八宿以及诸星,今昔多寡不同,亦应釐订。”敕庄亲王、鄂尔泰、张照议奏。十一月,议准仍以三人兼
。是年更定罗、计都名目,又增
紫为四馀。十七年,庄亲王允禄等言仪象志所载之星,多不顺序,今依次改正,共成书三十卷,赐名仪象考成。是月庄亲王等复奏改正恆星经纬度表,并更定二十八宿值日觜参之前后。敕大学士会同九卿议奏。十二月,大学士傅恆等言:“请以乾隆十九年为始,时宪书之值宿,改觜前参后。”从之。既而钦天监又以推算土星有差减平行三十分,自乾隆以后至
光初,
分秒渐与原推不合。
光十八年八月,
理钦天监事务工
尚书敬徵言:“自
光四年臣
理监务,查观象台仪
,康熙十三年所制黄赤大距,皆为二十三度三十二分。至乾隆九年重制玑衡抚辰仪,所测黄赤大距,则为二十三度二十九分,是原设诸仪已与天行不合,今又将百年,即抚辰仪亦有差失。臣将抚辰仪更换轴心,诸仪亦量为安置。另制小象限仪一,令官生昼测日行,夜测月星,每逢节气
,所测实数有与推算不合者,详加考验。知由太
纬度不合之数,测得黄赤大距较前稍小,其数仅二十三度二十七分。由
节时刻之早晚,考知太
行度有
退不齐之分。夫太
行度为推测之本,诸曜宗之。而推日行,又以岁实、气应两心差曰本天最卑行度为据。拟自
光十四年甲午为年
,
实测之数,将原用数稍为损益,推得日行
节时刻,似与实测之数较近。至太
行度,以
为考验之大端。近年测过之月
,较原推早者多,迟者少。故于月之平行、自行、
行内量为损益,
现拟之平行,仍用诸均之旧数,推得
光十四年后月
三次。除十七年三月祗见初亏,九月天
未测,仅测得
光十六年九月十五日月
,与新数所推相近,然仅
一次,尚未可凭,仍须随时考验。现本年八月十五日月
,谨将新拟用数推算得时刻
分方位,比较原推早见分秒,另缮清单
呈。至期臣等逐时测验,再行据实
奏。”报闻。
二十二年六月,敬徵等又言:“每日月
,
新拟用数推算,俱与实测相近。至本年六月朔日
,新推较之实测,仅差数秒。是新拟之数,于日行已无疑义,月行亦属近合。今拟先测恆星,以符运度,继考日躔、月离,务合天行。请以
光十四年甲午为元,
新数日行黄赤大距,修恆星、黄赤
经纬度表,即于测算时详考五纬月行,俾恆星、五纬、日月
等书,得以次第竣事。”从之。是年七月,以敬徵为修历总裁,监正周馀庆、左监副
煜为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