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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绍诗移贰吏
,以坛继其后。父
相代,尤异数。乾隆初,重修大清律例,绍诗充纂修官,纲目二卷,实所釐定。坛复著大清律例通考三十九卷。
阎循琦,字景韩,山东昌乐人。乾隆七年
士,改庶吉士。散馆,授工
主事。三迁广东
御史,仍兼工
行走。疏言:“江南诸行省
灾治赈,应照
秤定银封。主其事者每假手胥吏,不能无扣减,甚或私用轻戥。宜令督抚派专员监封,仍令
府以时
验。贫民以银易钱买米,当禁
民剥削。富家积钱,亦应令其散易,以平市价。”上曰:“循琦所言,颇中情弊。但若明降谕旨,不肖者未必畏惮;本无此弊者,或转因此启其舞弊。当抄循琦奏寄诸行省督抚,令加意
察。”又疏言八旗义学教习多不实心督课,请岁派大臣会礼
堂官严察,上为罢八旗义学,令董理各官学大臣尽心教育。迁转吏科掌印给事中。
三十四年,特命兼吏
文选司郎中。迁内阁侍读学士,仍兼吏
行走。京西门
沟煤窑岁久淤
,有议他
营采者,因缘为利,命循琦会勘。谓旧窑产煤本旺,凿沟隧,疏积
,淤去而煤暢;他
有可采,当以时招商。议上,大学士傅恆覆奏如循琦言。三十六年,超擢工
侍郎。会试知贡举,事毕
对,上问:“诸臣知贡举每有条奏,汝独无,何也?”循琦对:“科场条例已甚详备,诸臣实力奉行自足,不敢
举一二端自谓晓事也。”上曰:“汝言是。凡事皆当如此,非独知贡举而已。”三十八年,迁工
尚书。四十年,卒,赠太
太保,谥恭定。
王际华,字秋瑞,浙江钱塘人。乾隆十年一甲三名
士,授编修。十三年,大考翰詹,擢侍读学士、上书房行走。广东旧设两学政,十五年,以侍读程岩督广韶学政,际华督肇
学政,旋用岩议裁并,以忧归。服除,起原官。三迁至侍郎,历工、刑、兵、
、吏诸
。在兵
,疏言:“武乡会试旧例,外场挑双好、单好、合式三类
内场,双、单好列东号,合式列西号。不肖者见列西号,知不能幸中,纷纷求
。即有归号,终日喧哗。请嗣后武乡会试,但挑双、单好,毋更挑合式。”在吏
,疏请在京文武官吏议
,及各
会议外省文武官吏议
,当分别定限,皆如所议。三十四年,迁礼
尚书。三十八年,加太
少傅,调
尚书。四十一年,卒,赠太
太保,谥文庄。赐其
朝梧内阁中书,官至山东兗沂曹
。
程岩,字
山,江西铅山人。以检讨督广东肇
学政,移督广韶学政。建议裁并,即以命岩。官至礼
侍郎。
曹秀先,字恆所,江西新建人。乾隆元年,举博学鸿词,未试,成
士,改庶吉士,授编修。十年,迁浙江
御史。十七年八月,举恩科会试,秀先从
咏祖坐关节诛,秀先当夺职,上以秀先初不与知,但失察,命宽之。十八年,近畿蝗,秀先请御制文以祭,举蜡礼;州县募捕蝗,毋藉吏胥。上曰:“蝗害稼,惟实力捕治,此人事所可尽。若
假文辞以期
格,如韩愈祭?噩鱼,?噩鱼远徙与否,究亦无稽。朕非有泰山北斗之文笔,好名无实,
所弗取。”下
议,罢蜡礼,馀如所请。七迁至侍郎,历工、
、吏诸
。三十九年,迁礼
尚书、上书房行走,命为总师傅。四十六年,礼
议四十七年祀祈穀坛日用次辛。上曰:“朕御极以来,遇正月上辛在初三日前,当隔岁斋戒,改用次辛。其有初四日上辛亦改次辛者,以为圣母皇太后祝釐,朕率王公大臣拜贺东朝,礼不可阙。至明岁正月上辛,则非向年可比矣。如谓不敢轻易朝正令典,亦当备稽往例,
奏请旨。乃遽行题达,何昧昧至此!”礼
堂官悉下
议,秀先当夺职,复命宽之。四十七年,罢上书房总师傅。四十九年,卒,赠太
太傅,谥文恪。
秀先少孤,事母胡孝,尝为
疽。母卒,庶母龚为携持,事如母。学于兄茂先,事之如严师。既贵,收宗族,弭乡里
患。莅政勤慎廉俭,罣吏议数四,辄命减免。秀先颜其堂曰“知恩”纪上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