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名福临,都是满洲语的译音,既未以汉文命名,自不发生避讳的问题。又自文宗开始,上一字不必避讳;而至德宗以后,对避讳亦不视为严重的问题,所以此
所说重
,在康、雍、乾、嘉、
、咸、同七朝皇帝御名避讳的规定。
圣祖名玄烨。上一字改用元字;但如天地玄黄之玄、昭烈帝刘备字玄德之玄,都不能改用元字,则在书写时缺末笔作。其他字中有玄者,如弦等,亦准此书写。唯一的例外是畜生之畜,不必缺笔,否则反成大不敬了。下一字烨,以煜字代替。
世宗名胤禛。胤改用允,他的兄弟均因此而改名,只有怡亲王,特旨仍用原名胤祥。至于《胤祚》《胤征》(《尚书》篇名)等,则用原字。下一字禛,以祯字代替。而胤祯原是他的同母弟皇十四
的原名,雍正既夺其位,复攘其名。这是中国历史上骨
常之变的惨剧中最复杂的一重公案,正文中会细叙,此
不赘。
宗名弘曆(曆、歷的对应简
为历——编注)。上一字弘改为宏,不过他的兄弟不必改名。此外如必须书原字为弘者,缺末笔。下一字曆,日改为止,作歷。历本改称时宪书。
仁宗名颙琰。上一字之半,禺改为禹;下一字琰改为瑗。
宣宗名绵宁。仁宗遗诏改名旻宁。旻字冷僻罕用,如必须用到时,日下之文缺一
,作·。
文宗名奕。上一字不必避讳,永以为例;下一字缺末笔作,凡字中有宁者均准此书写。
穆宗名载淳。淳中之
改为曰,作湻。
至于德宗名载湉,下一字已成死字,毫无用
,故不避自避。溥仪之仪为常用字,但民间不避;当时清室衰微,犯讳亦无所谓;唯少数忠于清室的遗老,书仪字仍有缺笔。
避讳是件很讨厌的事,倘或犯讳,重则有杀
之祸,轻亦不免影响前程,譬如乡会试写作俱佳,而一字犯讳,蓝榜贴
,这一科就算完了。
但对后世史学研究者,特别是在考据方面,避讳的规定常是极好的线索,甚至是有力的证据。尤其是作为反证,例如鉴定书画版本的真伪,样样看来都真,唯独应避讳而未避,即可决其为伪。
再举个
的例
,《红楼梦》中很重要的一个本
,"己卯本",我的朋友赵冈兄确定它
于怡亲王府,证据是抄本中遇"晓"字皆缺末笔,而其时——乾隆二十四年,怡亲王为胤祥的幼
弘晓,为避家讳,晓字缺笔,其说明确,毫无疑义。
清朝诸帝,对避讳最注重的是世宗。避字讳以外,又避音讳,如禛字应念为"正",即平声念作去声。皇十四
本名胤祯,极可能由于与御名胤禛字异而声同,以音讳为名,勒令改为胤,然后攘"祯"为己有。唐人特重避讳,但亦没有如许
样;西谚"人是政治的动
",这句话用在清世宗
上,百分之百正确。
***
下面要谈清朝皇帝的日常生活,分为公私两
分,先谈公的
分。
这
分的生活,最重要的莫过于
理国政,主要的两项工作是:批阅章奏与召见臣工。
明朝的章奏,统于通政使;清朝则以内奏事
为章奏
纳之地。除
要奏折随到随递外,一般
的奏章,每日在
门下钥,约莫下午五
钟,以黄匣贮送御前,在灯下批阅。看过,以指甲在奏折上划
不同的刻痕,由随侍太监依照刻痕,用朱笔代批。不同的刻痕所代表的意义是:
一、"知
了"。用于备案
质的奏章。
二、"议奏"。
质较为复杂,须由主
院筹议办法请旨定夺。
三、"该
知
"。所谓"该
"指主
院,譬如某省学政奏报到差日期,则批"该
知
",自是指礼
而言。
以上三
是例行的
理办法;倘为重要而须请旨办理的事项,在乾隆以前,大致为亲裁指授,洋洋千言的批文不足为奇;嘉庆以后,则
军机
先作研究。凡前一日夜间所过目的奏折,次日五鼓时分,由内奏事
在乾清
前发
各
院司官及各省提塘官,军机
亦由值班章京去"接早事",俟军机大臣黎明到达,立即呈上阅看,
换意见,大致决定了
理原则,总在辰时(上午八
)以前,便要"见面"了。
所谓"见面"便是晋见皇帝,地
总在养心殿东
阁。皇帝一天召见的臣工,多寡不一,但第一批必是军机大臣,逐案请旨,决定后立刻由军机大臣转告"达拉密"(军机章京领班),写上谕呈御前,裁可封发,称为"寄信上谕",简称"廷寄"。特别重要或机密者,由军机大臣亲自执笔。此为由"承旨"而"述旨"。军国大事,大致即在上午八时至十时这段时间内,君臣相商而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