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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言五灯会元之误,一时名士乐为代笔,盖酬金较丰于鬻文,当时屈翁山梁药亭皆与石濂
,故《离六堂集》多窜
翁山诗,后翁山与石濂相
,致书诘其偷诗,又作
怪篇丑诋之。
:
怪篇旧刻翁山文尚载之,则可见石濂之狂妄,石濂亦取翁山军中草,谓其中有违碍,将以
首,翁山怒,始与绝,不数年石濂卒,为名山所劾治,发难者潘稼堂也。
初潘通籍后,久闻石濂名,晚岁游粤,姑往拜之,瞰其虚实,石濂不知潘之名,相见殊落落,不以时答谒,稼堂怫然,以书斥之,石濂倔
不相下。潘遂举石濂少时无行及私通洋舶与一切
通隐秘事,又摘所刻五灯会元正误之悖谬语,作《救狂砭语》一卷刻而播之。
又两致书盛相折辱,石濂昧昧仍不礼,后纳人言谓刻书在于索诈,稼堂既去粤,归途遇吴留村之广东
察使任,乃以救狂砭语赠吴,面数石濂之过恶,吴纳之,甫莅官即亲诣长寿院逮治,院中钟表象牙以暨鸦片之属堆积如山,优伎列屋内,以禅房为窟
,一时皆籍没
官,留村将置石濂于重典,而营救者众,卒减轻其罪,递解还吴,下狱终其
。
黄秋岳论艺文、谈故事,以
审著称,此记则失考而偏颇,殊有未谛。如谓潘稼堂归途过吴留村之广东
察使任,乃必无之事。吴留村名兴祚,原籍浙江山
。父执忠负贩辽东,后
礼亲王代善幕府。代善领正红旗,吴执忠因转于正红旗汉军。吴兴祚以贡生授萍乡知县,有治行,晓智略,康熙十七年即任闽抚,二十年擢粤督,二十八年二月去任,从未任广东
察使。大汕被捕,事在康熙四十三年,而吴兴祚已殁于七年前,两者渺不相关。大汕事,邓石如《清诗纪事》中所记,较黄记为详实。邓石如藏有顺治、康熙时人诗文集七百
,较之当时有名藏家,如南浔刘氏、嘉叶堂等所收,自谓“大约绝无仅有者五六十
,可遇而不可求者五倍之”足征名贵。
邓氏藏书极有用
,可发历史大公案之覆者,如所藏《皇清通志纲要》手钞本,为圣祖第八
胤独
弘旺所撰。透
皇十四
原名胤祯,即雍正接任后,避御名胤之讳,所改之名。而当时诏谕称皇十四
为“大将军王”证明胤祯在康熙时即已封为“恂郡王”凡此
惊人的记录,不独可以认定皇十四
确为圣祖所选定的皇位继承人,而相传隆科多改圣祖朱谕“传位十四
”为“传位‘于’四
”亦信而有征。
原来皇四
名胤“传位十四
胤祯”改为“传位‘于’四
胤‘’”添加笔画,固甚容易。雍正后来以避音讳为名,改皇十四
之名胤祯为胤“”复以御名避讳应增减笔画,乃改为祯,既夺同母胞弟之位,复夺其名,用心
巧,无与
比。
雍正为灭夺位之迹,修改实录、大收禁书,历乾隆数十年而未已,乃天壤间竟尚有其书,康熙崩于畅
园之日之真相,不可谓冥冥中并无公
。可惜邓石如虽存此钞本,竟未印行,自红卫兵造反,大陆文
,空前浩劫,此一钞本不知犹在人间否?
邓石如作《清诗纪事》,本黄宗羲“以诗证史”之说——言必有据,其记大汕云:
释大汕,字石濂,吴人。曾灿以为九江,沈德潜以为嘉兴,皆非。本姓徐,或金或龚,则托言也。康熙初,主广州长寿庵,夺飞来寺为下院,岁收租七千余石。下海兴贩,益称富厚。工诗及画,有巧思,制

。喜结纳名士,尝为吴绮
后刻集,与屈大均龃龉,大均作《
怪说》诋之,事在康熙三十年辛未。
后与潘耒
哄,耒作书责其妄。并致书粤中当事,及梁佩兰,毒骂大汕甚厉,刻为《救狂砭语》,大汕以为讹诈,亦刊布《惜蛾草》以相抵拦,事在己卯庚辰间。
后大汕为
察使许嗣兴擒治,押发
境,至赣州,止于山寺,皈依者众,为巡抚李基和逮解回籍,死于常山途中,则甲申乙酉间事。据此集楼居漫兴诗,有“七十披缁老”语,殁年当七十以上矣。所著《离六堂集》十二卷刻于辛未,削大均所作序,凡与大均投赠之作,亦去其目,绝
后所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