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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之生侄,与僮仆辈数十,悉沉于江。小娥亦伤
折足,漂
中。为他船所获,经夕而活。因
转乞
,至上元县,依妙果寺尼静悟之室。初父之死也,小娥梦父谓曰:“杀我者车中猴,门车草。”又数日,复梦其夫谓曰:“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小娥不自解悟,常书此语,广求智者辩之,历年不能得。 至元和八年
,余罢江西从事,扁舟东下,淹泊建业,登瓦棺寺阁。有僧齐
者,重贤好学,与余善。因告余曰:“有孀妇名小娥者,每来寺中,示我十二字谜语,某不能辨。”余遽请齐公书于纸,乃凭槛书空,凝思默虑。坐客未倦,了悟其文。令寺童疾召小娥而至,询访其由。小娥呜咽良久,乃曰:“吾父及夫皆为贼所杀,迩后尝梦父告曰:『杀我者车中猴,门车草。』又梦夫告曰:『杀我者禾中走,一日夫。』岁久无人悟之。”余曰:“若然者,吾审详矣。杀汝父是申兰,杀汝夫是申
。且车中猴,车字去上下各一画,是申字,又申属猴,故曰车中猴。草下有门,门中有东,乃兰字也。又禾中走,是穿田过,亦是申字也。一日夫者,夫上更一画,下有日,
字也。杀汝父是申兰,杀汝夫是申
,足可明矣。”小娥恸哭再拜。书申兰申
四字于衣中,誓将访杀二赋,以复其冤。娥因问余姓氏官族,垂涕而去。 尔后小娥便为男
服,佣保于江湖间。岁馀,至寻
郡,见竹
上有纸榜
,云召佣者。小娥至,应召诣门。问其主,乃申兰也。兰引归,娥心愤貌顺,在兰左右,甚见亲
。金帛
之数,无不委娥。已二岁馀,竟不知娥之女人也。先是谢氏之金宝锦绣衣

,悉掠在兰家,小娥每执旧
,未尝不暗泣移时。兰与
,宗昆弟也。时
一家住大江北独树浦,与兰往来密洽。兰与
同去经月,多获财帛而归。每留娥与兰妻梁氏同守家室,酒
衣服,给娥甚丰。或一日,
携大鲤兼酒诣兰,娥私叹曰:“李君
悟元鉴,皆符梦言,此乃天启其心,志将就矣。”是夕,兰与
会群贼,毕至酣饮。暨诸凶既去,
沉醉卧于内室,兰亦
寝于
。小娥潜锁
于内,
佩刀先断兰首,呼号邻人并至。
擒于内,兰死于外,获赃收货,数至千万。初兰、
有党数十,暗记其名,悉擒就戮。时寻
太守张公?,喜娥节行,列闻廉使旌表,乃得免死而已。 元和十二年夏,娥复父夫之仇毕,归本里见亲属。里中豪族争求娉,娥誓心不嫁。遂剪发披褐,访
于
山,师事大士尼蒋律师。娥志
行苦,霜
雨薪,不倦
力。十三年四月,始受
戒于泗州开元寺,竟以小娥为法号,不忘本也。 其年夏五月,余归长安,途经泗滨,过善义寺,谒大德尼令。
见新戒者数十,静发鲜帔,威仪雍容,立侍师之左右。中有一尼问师曰:“此郎岂非洪州李判官二十三郎者乎?”师曰:“然。”曰:“使我获报家雠,得雪冤耻,是判官恩德也。”顾余悲泣。余不之识,询访其由。尼白师曰:“名小娥,顷乞
孀妇也。判官时为我辨申兰、申
二贼名字,岂不忆念乎?”余曰:“初不相记,今即悟也。”『娥因泣,
写记申兰、申
,复父夫之雠,志愿相毕,经营终始艰苦之状。小娥又谓余曰:“报判官恩,当有日矣。”岂徒然哉! 嗟乎!余明辨二盗之姓名,小娥又能竟父夫之仇冤,神
不昧,昭然可知。小娥厚貌
辞,聪
端朴,炼指跛足,誓求真如。爰自
,衣无絮帛,斋无盐酪,非律仪禅理,
无所言。后数日,告我归
山,扁舟泛淮,云游南国,不复而遇。君
曰:“誓志不舍,复父夫之仇,节也。佣保杂
,不知女人,贞也。女
之行,唯贞与节,能终始全之者如小娥,足以儆天下逆
常之心,足以劝天下贞夫孝妇之节。”余备详前事,发明隐文,暗与冥会,符于人心。知善不录,非《
秋》之义也,故作传以旌
之。 狄兼谟 兼谟字汝谐,并州太原人。第
士。历蕲、邓、郑、苏四州刺史。以治最擢给事中,迁御史中丞,累迁尚书左丞,领天平军节度使。辞疾,以秘书监归洛
,迁东都留守。 请编次建中以来制敕奏 伏准今年正月日制。刑法科条,颇闻繁冗,主吏纵舍,未有所徵。宜择刑
大理官,即令商量,条
要害,重修格式,务于简当,焚去冗长,以正刑名者。伏以律令格式,著目虽始于秦、汉,历代增修。皇朝贞观、开元,又重删定。理例
详,难议刊改。自开元二十六年删定格令后,至今九十馀年,中外百司,皆有奏请。各司其局,不能一秉大公。其或恩
一时,便为永式,前后矛盾,是非不同。吏缘为
,人受其屈。伏见自贞元已来,累曾别敕,选重臣置院删定,前后数四,徒涉历三十载,未堪行用。今若只令刑
大理官商量,重修格式,遽焚冗长,伏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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