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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木彊敦厚,
帝以为可属大事。
不好文学,每召诸生说士,东乡坐而责之:【集解】:如淳曰:“
自东乡坐,责诸生说士,不以宾主之礼。”“趣为我语。”其椎少文如此。【集解】:瓚曰:“令直言,勿称经书也。”韦昭曰:“椎不桡曲,直至如椎。”【索隐】:大颜云:“俗谓愚为钝椎,音直追反。”今
:椎如字读之。谓
召说士东向而坐,责之云“趣为我语”其质朴之
,以斯推之,其少文皆如此。
既定燕而归,
祖已崩矣,以列侯事孝惠帝。孝惠帝六年,置太尉官,集解徐广曰:“功臣表及将相表皆
后四年始置太尉。”【正义】:下云“以
为太尉。十岁
后崩”
:孝惠六年
后八年崩,是十年耳。而功臣表及将相表云
后四年置太尉官,未详。以
为太尉。十岁,
后崩。吕禄以赵王为汉上将军,吕产以吕王为汉相国,秉汉权,
危刘氏。
为太尉,不得
军门。陈平为丞相,不得任事。于是
与平谋,卒诛诸吕而立孝文皇帝。其语在吕后、孝文事中。
文帝既立,以
为右丞相,赐金五千斤,
邑万
。居月馀,人或说
曰:“君既诛诸吕,立代王,威震天下,而君受厚赏,
尊位,以
,久之即祸及
矣。”
惧,亦自危,乃谢请归相印。上许之。岁馀,丞相平卒,上复以
为丞相。十馀月,上曰:“前日吾诏列侯就国,或未能行,丞相吾所重,其率先之。”乃免相就国。
岁馀,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绛侯
自畏恐诛,常被甲,令家人持兵以见之。其后人有上书告
反,【集解】:徐广曰:“文帝四年时。”下廷尉。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
治之。
恐,不知置辞。吏稍侵辱之。
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集解】:李奇曰:“吏所执簿。”韦昭曰:“牍版。”【索隐】:簿即牍也。故魏志“秦宓以簿击颊”则亦简牍之类也。曰“以公主为证”公主者,孝文帝女也,
太
胜之尚之,【集解】:韦昭曰:“尚,奉也。不敢言娶。”故狱吏教引为证。
之益封受赐,尽以予薄昭。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集解】:徐广曰:“提音弟。”骃案:应劭曰“陌额絮也”如淳曰“太后恚怒,遭得左右
提之也”晋灼曰“
蜀异
志谓
上巾为冒絮”【索隐】:服虔云“纶,絮也。提音弟,又音啼”非也。萧该音底。提者,掷也,萧音为得。恚者,嗔也。遭者,逢也。谓太后嗔,乃逢冒絮,因以提帝。陌音“蛮貊”之“貊”方言云“幪巾,南楚之间云‘陌额’”也。曰:“绛侯绾皇帝玺,【集解】:应劭曰:“言
诛诸吕,废少帝,手贯玺时尚不反,况今更有异乎?”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
反邪!”文帝既见绛侯狱辞,乃谢曰:“吏方验而
之。”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
,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
绛侯复就国。孝文帝十一年卒,谥为武侯。
胜之代侯。六岁,尚公主,不相中,【集解】:如淳曰:“犹言不相合当。”坐杀人,国除。绝一岁,文帝乃择绛侯
贤者河内守亚夫,封为条侯,【集解】:徐广曰:“表皆作‘脩’字。”骃案:服虔曰“脩音条”【索隐】:地理志条县属渤海郡。【正义】:括地志云:“故?城俗名南条城,在德州?县南十二里,汉县。”续绛侯后。
条侯亚夫自未侯为河内守时,许负相之,【索隐】:应劭云:“负,河内温人,老妪也。”姚氏
:楚汉
秋
祖封负为鸣雌亭侯,是知妇人亦有封邑。曰:“君后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索隐】:音柄。贵重矣,于人臣无两。其后九岁而君饿死。”亚夫笑曰:“臣之兄已代父侯矣,有如卒,
当代,亚夫何说侯乎?然既已贵如负言,又何说饿死?指示我。”许负指其
曰:“有从理
,【索隐】:从音
容反。从理,横理。此饿死法也。”居三岁,其兄绛侯胜之有罪,孝文帝择绛侯
贤者,皆推亚夫,乃封亚夫为条侯,续绛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