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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巳”
○正义曰:若华氏知困而致死战,或败诸侯之师也;楚耻无功而疾战,战胜则楚独有功。二者并非吾诸侯之利也。闻楚师将至,华氏即
,亦是楚之功也。不如
之以为楚功,其此华氏亦无所能为也巳,言虽放令
,亦不复能为宋害。言宋人虑更为害,决
取杀之,故诸侯之戍,固请
之。宋人乃从之。
救宋而除其害,又何求?”乃固请
之,宋人从之。已巳,宋华亥、向宁、华定、华貙、华登、皇奄伤、省臧、士平
奔楚。华貙巳下五
不书,非卿。○省,悉井反,又所景反。臧,
郎反。宋公使公孙忌为大司
,代华费遂。边工卩为大司徒,工卩,平公曾孙,代华定。○工卩,五郎反。乐祁为司
,祁,
罕孙乐祁犁。○犁,力私反,又力兮反。仲几为左师,几,仲左孙,代向宁。○几音基。乐大心为右师,代华亥。乐輓为大司寇,輓,
罕孙。○輓音晚。以靖国人。终梓慎之言,三年而后弭。○弭,弥氏反。
王
朝、宾起有
于景王,
朝,景王之长庶
。宾起,
朝之传。○朝,如字。凡人名字,皆张遥反。或云,朝错是王
朝之后。又音
。案错姓亦有两音。长,丁丈反。王与宾孟说之,
立之。孟即起也。王语宾孟,
立
朝为太
。○说,如字,又音悦。语,鱼据反。
[疏]“王
”至“立之”
○正义曰:贾逵云:“宾孟,
朝之傅也。王
朝,因
其傅,故朝、起并有
于景王也。与宾孟并谈,说之,
立朝为大
。”《周语》云“景王
杀下门
”乃云“宾孟適郊,见雄
”贾逵云:“下门
,周大夫,王猛之傅也。景王
立朝,故先杀猛傅。”然则王与宾孟言,说,既
立朝,乃杀猛傅,议久不决,故宾孟假雄
断尾以劝之。
○注“
朝”至“之傅”
○正义曰:二十六年传,
朝使告于诸侯,云单刘臡私立少。知朝年长于猛也。宾孟
立
朝,明是
朝之傅。
刘献公之庶
伯蚠事单穆公,献公,刘挚。伯蚠,刘狄。穆公,单旗。○蚠,扶粉反,一音扶云反。挚音至,下同。恶宾孟之为人也,原杀之;又恶王
朝之言,以为
,原去之。
朝有
位之言,故刘蚠恶之。○恶,鸟路反。去,起吕反。有
位之言,一木位作立。
[疏]“刘献”至“去之”
○正义曰:伯蚠是果决有知谋者也,原得杀宾孟。去
朝所以彊单
之心,故刘
亦与同志,共立
猛也。于宾孟云“原杀之”于
朝云“愿去之”者,朝是王之
,王在,不可专杀,原逐去而已。献,谥法“知质有圣曰献”
宾孟適郊,见雄
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畏其为牺牲奉宗庙,故自残毁。○断,丁
反。惮,待旦反。牺,许宜反。遽归告王,且曰:“
其惮为人用乎!人异于是。
牺虽见
饰,然卒当见杀。若人见
饰,则当贵盛,故言异于
。○遽,其据反。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已牺何害?”言设使
人如
牺,则不宜假人以招祸难。使牺在已,则无患害。已喻
朝,
使王早
异之。○难,乃旦反。
[疏]“害孟”至“何害”
○正义曰:《说文》云:“牺,宗庙之牲也”《曲礼》云“天
以牺
”郑玄云:“牺,纯
也。”《周礼》:“牧人掌牧六牲,以共祭祀之牲牷。”郑玄云:“六牲谓
、
、羊、豕、犬、
。牷,
完
也。”又曰:“祭祀共牺牲,以授充人系之。”郑玄云:“牺牲,
羽完
也。授充人者,当殊养之。”然则祭祀之牲,选其
羽完
者养之,以为牺。牺者,
养祭牲之名。宾孟
以
羽牷
,恐其被养为牺,故自断其尾,残毁其形。宾孟怪而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言此
难畏其被
养也。宾孟因此
悟疾归,以难事告王。且又言曰,
其惮畏为人用乎!人则异于是
矣!
被
饰,终当见杀,人被
饰,则当贵盛,此其所以异于
也。牺者,
牲之名,因以牺喻
,即名
为牺。言
为牺者,依法用牲。今
为牺者,乃实用人。言牺当用纯德之人,犹如祭牺,当用纯
之牲也。他人之有纯德,
之如牺,后实招祸难矣。己
之有纯德,
之如牺,有何害也?但人有亲疏,若疏人被
为牺,实为祸难;若已家亲属
如牺,有何患害?他人谓
猛,亲属谓
朝也。“牺者实用人”上人是对牲为称,普据凡人也;“人牺实难”此下人据疏外之人,人字虽同,上下人意异。
○注“
牺虽见
饰”
○正义曰:牺者,系养之名耳。言
饰者,当养之时,必为之服饰以异之,如今之系五采也。《史记》称,楚王
以庄周为国相,谓使者曰:“郊祭牺
,养之数岁,衣以文绣,牵
大庙。是时
为狐豚,岂可得乎?”是亦饰之事。
○注“言设”至“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