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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室以声
,生隐公。声,谥也。盖孟
之侄娣也。诸侯始娶,则同姓之国以侄娣媵。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犹不得称夫人,故谓之继室。○侄,直结反,《字林》文一反,兄女也。娣,大计反,女弟也。娶,七住反。媵,以证反,又绳证反。
孟
卒,不称薨,不成丧也。无谥,先夫死,不得从夫谥。○谥,实至反。
[疏]“宋武”至“于我”正义曰:《宋国公爵谱》云:“宋,
姓,其先契,佐唐虞为司徒,封于商。成汤受命,王有天下。及纣无
,周武王灭之,而封其
武庚以绍殷后。武庚作
,周公伐而诛之,更封纣兄帝乙之元
微
启为宋公,都商丘。今梁国雎
县是也。微
卒,其弟微仲代立。穆公七年,鲁隐公之元年也。景公三十六,年鲁哀公之十四年,获麟之岁也。昭公得之元年,《
秋》之传终矣。其后五世百七十年,而齐魏楚共灭宋。”依《宋世家》微
至武公凡十二君,兄弟相及者二人,武公是微仲九世孙。谥法:“克定祸
曰武”
之季弟”则俱是適妻之
。但林父、荀首并得立家,故荀首
孙亦从適长称伯也。或可
秋之时不能如礼,孟伯之字无適庶之异,盖从心所
而自称之耳。契姓
,宋是殷后,故
为宋姓。妇人以字
姓,故称孟
。
○正义曰:鲁之夫人皆称薨举谥,此独无谥,公卒故特解之。定十五年“姒氏卒”传曰“不成丧”则知此不称薨,亦不成丧也。案传例“不赴则不称薨”然则此云不成丧者,正谓不赴于诸侯也。《周礼·小史》“卿大夫之丧,赐谥,读诔”止赐卿大夫,不赐妇人,则妇人法不当谥,故号当系夫。《释例》曰“谥者,兴于周之始王,变质从文,于是有讳焉”传曰“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故易之以谥。末世滋蔓,降及匹夫,爰暨妇人。妇人无外行,于礼当系夫之谥,以明所属。《诗》称庄姜、宣姜,即其义也。是言妇人于法无谥,故取其夫谥冠于姓之上。生以夫国冠之,韩姞秦姬是也;死以夫谥冠之,庄姜定姒是也。直见此人是某公之妻,故从夫谥,此谥非妇人之行也。夫谥巳定,妻即从而称之。先夫而死,则夫未有谥,或随宜称字,故云“无谥”言妇人法无谥也。“先夫死,不得从夫谥”解其不称“惠”也。此言其正法耳。其末世滋蔓,则为之作谥。景王未崩,妻称穆后,如此之类,皆非礼也。重言孟
者,服虔云“嫌与惠公俱卒”故重言之。下仲
亦然。
[疏]注“声谥”至“继室”正义曰:谥法不生其国曰声,是“声”为谥也。襄二十三年传称“臧宣叔娶于铸,生贾及为而死,继室以其侄”则侄之与娣皆得继室。此既无文,故设疑辞云“盖孟
之侄娣也”成八年传曰:“凡诸侯嫁女,同姓媵之,异姓则否。”庄十九年《公羊传》曰:“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
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壹聘九女。”然则诸侯娶于三国,国别各有三女。此言诸侯始娶,则同姓之国以侄娣媵者,
言媵者亦有侄娣,省略为文耳。其实夫人与媵皆有侄娣。但声
或是孟
侄娣,或是同姓之国媵者侄娣,以其难明,故杜两解之。初云“孟
之侄娣”又云“同姓之国以侄娣媵”是也。故《释例》曰“古者诸侯之娶,適夫人及左右媵各有侄娣,皆同姓之国,国三人,凡九女,参骨
至亲,所以息
讼。
讼息,所以广继嗣”是其义也。然宋之同姓国,依《世本》“
姓,殷、时、来、宋、空同、黎、比、髦、自夷、萧”但《
秋》不载其国,未知宋之同姓者是何。《释言》云:“媵,送也。”言妾送適行,故夫人侄娣亦称媵也。经传之说诸侯,唯有继室之女,皆无重娶之礼,故知元妃死,则次妃摄治内事。次妃谓侄娣与媵诸妾之最贵者。《释例》曰“夫人薨,不更聘,必以侄娣媵继室”是夫人之侄娣与二媵皆可以继室也。適庶
争,祸之大者,礼所以别嫌明疑、防微杜渐,故虽摄治内事,犹不得称夫人,又异于馀妾,故谓之继室。妻
夫之室,故书传通谓妻为室,言继续元妃在夫之室。
○注“妇人”至“于鲁”
[疏]注“不称”至“夫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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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武公生仲
,仲
生而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故仲
归于我。妇人谓嫁曰归。以手理自然成字,有若天命,故嫁之于鲁。○妇人谓嫁曰归,本或无曰字。此依《公羊传》。
○正义曰:妇人谓嫁曰归。隐二年《公羊传》文也。以其手之文理自然成字,有若天之所命使为鲁夫人然,故嫁之于鲁也。成季、唐叔亦有文在其手曰友、曰虞“曰”下不言“为”此传言“为鲁夫人”者,以宋女而作他国之妻,故传加“为”以示异耳。非为手文有“为”字,故鲁夫人之上有“为”字也。仲
手有此文,自然成字,似其天命使然,故云有若天命也。隶书起于秦末,手文必非隶书。石经古文虞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