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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元年~十八年(4/10)

袭卫,曰:“虽不可,多俘而归,有罪不及死。”伯宗曰:“不可。卫唯信晋,故师在其郊而不设备。若袭之,是弃信也。虽多卫俘,而晋无信,何以求诸侯?”乃止,师还,卫人登陴。

晋人谋去故绛。诸大夫皆曰:“必居郇瑕氏之地,沃饶而近盬,国利君乐,不可失也。”韩献将新中军,且为仆大夫。公揖而。献从。公立于寝,谓献曰:“何如?”对曰:“不可。郇瑕氏土薄浅,其恶易覯。易覯则民愁,民愁则垫隘,于是乎有沉溺重膇之疾。不如新田,土厚,居之不疾,有汾、浍以其恶,且民从教,十世之利也。夫山、泽、林、盬,国之宝也。国饶,则民骄佚。近宝,公室乃贫,不可谓乐。”公说,从之。夏四月丁丑,晋迁于新田。

六月,郑悼公卒。

叔声伯如晋。命伐宋。

秋,孟献、叔孙宣伯侵宋,晋命也。

重伐郑,郑从晋故也。

冬,季文如晋,贺迁也。

晋栾书救郑,与楚师遇于绕角。楚师还,晋师遂侵蔡。楚公申、公成以申、息之师救蔡,御诸桑隧。赵同、赵括战,请于武,武将许之。知庄、范文、韩献谏曰:“不可。吾来救郑,楚师去我,吾遂至于此,是迁戮也。

戮而不已,又怒楚师,战必不克。虽克,不令。成师以,而败楚之二县,何荣之有焉?若不能败,为辱已甚,不如还也。”乃遂还。

于是,军帅之战者众,或谓栾武曰:“圣人与众同,是以济事。盍从众?为大政,将酌于民者也。之佐十一人,其不战者,三人而已。战者可谓众矣。《商书》曰:‘三人占,从二人。’众故也。”武曰:“善钧,从众。夫善,众之主也。三卿为主,可谓众矣。从之,不亦可乎?”

------成公七年

【经】七年王正月,鼷鼠角,改卜。鼷鼠又其角,乃免。吴伐郯。夏五月,曹伯来朝。不郊,犹三望。秋,楚公婴齐帅师伐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卫侯、曹伯、莒、邾、杞伯救郑。八月戊辰,同盟于陵。公至自会。吴州来。冬,大雩。卫孙林父奔晋。

【传】七年,吴伐郯,郯成。季文曰:“中国不振旅,蛮夷伐,而莫之或恤,无吊者也夫!《诗》曰:‘不吊昊天,靡有定。’其此之谓乎!有上不吊,其谁不受?吾亡无日矣!”君曰:“如惧如是,斯不亡矣。”

良相成公以如晋,见,且拜师。

夏,曹宣公来朝。

秋,楚重伐郑,师于汜。诸侯救郑。郑共仲、侯羽军楚师,囚郧公钟仪,献诸晋。

八月,同盟于陵,寻虫牢之盟,且莒服故也。

晋人以钟仪归,囚诸军府。

楚围宋之役,师还,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重是以怨巫臣。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重、反杀巫臣之族阎、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黑要,而分其室。重取阎之室,使沈尹与王罢分之室,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书,曰:“尔以谗慝贪婪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

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置其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重奔命。陵之会,吴州来。重自郑奔命。重、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

卫定公恶孙林父。冬,孙林父奔晋。卫侯如晋,晋反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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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公八年

【经】八年,晋侯使韩穿来言汶之田,归之于齐。晋栾书帅师侵蔡。公孙婴齐如莒。宋公使华元来聘。夏,宋公使公孙寿来纳币。晋杀其大夫赵同、赵括。秋七月,天使召伯来赐公命。冬十月癸卯,杞叔姬卒。晋侯使士燮来聘。

叔孙侨如会晋士燮、齐人、邾人代郯。卫人来媵。

【传】八年,晋侯使韩穿来言汶之田,归之于齐。季文饯之,私焉,曰:“大国制义以为盟主,是以诸侯怀德畏讨,无有贰心。谓汶之田,敝邑之旧也,而用师于齐,使归诸敝邑。今有二命曰:‘归诸齐。’信以行义,义以成命,小国所望而怀也。信不可知,义无所立,四方诸侯,其谁不解?《诗》曰:‘女也不,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士之二三,犹丧妃耦,而况霸主?霸主将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诗》曰:‘犹之未远,是用大简。’行父惧晋之不远犹而失诸侯也,是以敢私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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