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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贞慧1(3/3)

劳役,为四岁刑,此则概括指其会受徒刑。终崇祯之世,阮大铖废斥不用。但其居心行事,无疑地为国家的祸隐患,因而乃有崇祯十一年戊寅,为复社名士群起而攻的一重公案。

于是而有“留都防公揭”之宣布。陈贞慧曾为文志其始末、缘起如此:

崇祯戊寅,吴次尾有“留都防”一揭,公讨阮大铖。大铖以党崔、魏案论城旦,罪暴于天下。其时气魄尚能奔走四方士,南中当事多与游,实上下其手,持其恫喝焉。次尾愤其附逆也,而呜驺坐舆,偃蹇如故;士大夫缒绻,争寄腹心,良心丧。一日言于顾方,方曰:“杲也不惜斧锁,为南都除此大怒。”两人先后过余,言所以。余曰:“铖罪无籍。士大夫与通者,虽未尽不肖,特未有逆案二字提醒之,使一破,如赘粪溷,争思决之为快,未必于人心无补。”次尾灯下随削一稿,方毅然首倡;卧亟叹此举为仁者之勇。

于此可知“留都防公揭”内容的设计,于陈贞慧。吴次尾名应箕,安徽贵池人,虽是一名秀才,而“罗九经,二十一史于中,悉古今兴亡顺逆之路。名虽不登朝籍,而人材之邪正,国事之得失,了如指掌”(朱竹《静志居诗话》)。南明覆后,吴应箕起义兵抗清,被难。顾方名杲,东林创始者顾宪成的孙。卧指陈龙,青浦人。前一年方中士,其时丁忧居乡,往来南都,见此举而赞叹为“仁者之勇”可以想见此一公揭的分量。

据全谢山在《梨洲先生(黄宗羲)神碑》中记述,列名“留都防公揭”者“共议以东林弟,无锡顾端文公为首;天启被难诸家推公(:指黄宗羲)居首;其余以次列名。大铖恨之刺骨,戊寅秋七月事也。荐绅则金坛周仪镳实主之。”所谓“以次列名”指复社及陈龙所创办的几社名士,总计一百四十余人;而必推顾杲为首者,实寓意。

原来阮大铖最初亦是东林中人,《东林将录》拟之为“没遮拦”其后乃堕落为阉党。顾杲有《杨柳枝》一词:“下夕,从前事一时伤。东堂纵重收拾,恼煞沾泥更不香。”即为阮而咏,而以东林创始者后人居首,即表示东林门墙中,不容有此败类,有“破门”之意。

至于周镳支持此举,尤有可称。周镳字仲驭,崇祯六年士,官至礼郎中,所以称之为“仪”他的伯父周应秋官至吏尚书,是阉党有数人。魏忠贤门下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儿”、“四十孙”之号,周应秋就是“狗”——“十狗”之首。周镳耻有此一长亲,通籍后结林东林,颇励名节,是故力主逐阮,乃理所必然。据陈贞慧记:“阮心揣此事仲驭主之。然始谋也,绝不有仲驭者!而铖以书来,书且哀。仲驭不启视,就使者焚之,铖衔之刺骨。”在阮大铖看,以阉党弟排阉党,乃反噬,乃不孝,刺骨之恨,自无怪其然。数年后,周镳终因此而死。

“留都防公揭”全文约一千五百言,大要可区分为四段:

一、逆案乃皇帝所亲定,凡在案中者,纵能免于伏诛,亦当闭门思过;而竟有在此四方多事之时,幸灾乐祸,结党营私如逆党阮大铖者,岂不可骇?

二、历数阮大铖在怀宁、在南京招摇撞骗、贪诈勒索的劣迹,由此而积赃私数十万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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