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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沦于半
痪状态中的法律也当然无法填补这
缺陷。
如果本朝的统治者
到了此路不通,企图改弦易辙,则必然会导致社会成员以自存自利为目的,天赋人权的学说又必然如影随形地兴起,整个社会就将遭到
本
的冲击。但是这
局面,在欧洲的小国里,也要在几百年之后,等市民阶级的力量成熟,才会
现,张居正和李蛰正不必为此而焦虑。事实上,他们也不可能看得如此长远,他们企盼的自由,只是优秀分
或者是杰
的大政治家不受习俗限制的自由。
张居正是政治家,李蛰是哲学家,他们同样追求自由,有志于改革和创造,又同样为时代所扼止。李蛰近于
基雅弗利,但是他的环境不容许他像霍布斯洛克一样,从个人主义和唯
主义
发构成一个新的理论
系。他察觉到自己有自私自利的一面,别人也是如此,但他不能放弃孔
所提倡的仁。这样,他只好在形而上学中找到安
——世间的矛盾,在“
”的范畴中得到调和而且消失。这在心学中也有类似的理论,即至善则无形,至善之境就是无善无不氨
这样的唯心主义已经带上了神秘的
彩,很难成为分析历史现象的有效工
。而另一方面,他思想中唯
主义的
分也并不彻底。这使李蛰不可能从
本放弃以
理
德为标准的历史观,因之自相矛盾的评论随时会在他笔下
现。比如他赞成寡妇守节殉夫,但对卓文君的私奔,又说是‘它风求民,安可诬也”他斥责王莽、张角,但又原谅了很多历史人
,有如五代史中的冯
。这些人
的所作所为和当时的
德规范不相符合,李蛰认为情有可原。因为,从长远来看,他们为国家人民带来了更多的利益。这些以远见卓识指导自己行动的人
,足以称为“上人’,而李蛰自己能作
这
评论,则成了“上人”之上的“上上人”
这些在理论上缺乏系统
的观
,集中在他编订的《藏书》之中。李蛰对这
书自视甚
,称之为“万世治平之书,经筵当以过读,科场当以选士,非漫然也”并且预言“千百世后”此书必行。他认识到,他的观
不能见容于他所
的社会,然而这个社会需要如何改造才能承认他的观
,在书中却不着一字。在今天的读者看来,他心目中的“千百世后”皇帝仍然
席经筵,科场仍然
据官方所接受的历史观取士,则仍为一个矫饰的社会。
1601年初
,芝佛院被一场人为的火灾烧得四大皆空。据说纵火者乃是当地官吏和援绅所指使的无赖。这一案情的真相始终未能
落石
,但却肯定与下面的一个重要情节有所关联。
李蛰在麻城的支持者梅家,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大
,家族中的代表人
梅国极又正掌理西北军事。梅国侦有一个媒居的女儿梅请然曾拜李蛰为师,梅家的其他女眷也和李蛰有所接
。这
超越习俗的行动,在当时男女授受不亲的上层社会里,自然引起了众人的侧目而视。但是李蛰对舆论不加理睬,反而毫无顾忌地对糖然和她的
程大加称赞。他和她们往来通信,探讨学问。他著作中所提到的“据然大师”、“澄然”、“明因”、“善因菩萨”等等,就是这几位女士。他说:“梅塘然是
世丈夫,虽是女
,男
未易及之。”又说:“此间据然固奇,善团、明因等又奇,真
世丈夫也。他在著作中,理直气壮地辩解自己和她们的
往完全合于利法,毫无“男女混杂”之嫌,但是又不
不类地写下了“山居野
,鹿系犹以为
,何况人乎”这些情。他把浩然比为观世音,并把和这几位女士谈论佛学的文稿刊刻,题为《观音问
他还有一首题“绣佛
舍”的诗:“闻说情然此日生,据然此日却为僧。僧宝世间犹时有,佛宝今
绣佛灯。可笑成男月上女,大惊小怪称奇事。陡然不见舍利佛,男
衰隐知谁是?我劝世人莫很清,绣佛
会是天台。天
散
愁汝着,龙女成佛今又来!”
写作这些诗文函件的时候,李蛰已年近七十,而且不断声称自己正直无邪,但是这些文字中所
的挑战
,无疑为
俗和舆论所不能容忍。反对者举
十余年前李蛰那
和
于寡妇卧室的情节,证明他的行止不端
有一贯
;对这
伤风败俗的举动,圣人之徒都应该鸣鼓而攻之。
事情还有更为
刻和错综的内容。李蛰的这
行动,在当时的
级官僚看来,可以视为怪僻而不必和公共
德相联系。但下级地方官则不能漠然置之。因为他们负责基层的行政机构,和当地绅士密切
合,以传统思想作为社会风气的准则,教化
民。他们的考成也以此为
据。李蛰的言行既然有关风化,也就是和官僚绅士的切
利益有关。然而如果把问题仅仅停留在这一
上,也还是
相之谈。因为对官僚绅士自己来说,行为不检甚至涉及
,本来是所在多有,毫不足怪。如果他们本人不事声张,旁人也可以心照不宣。李蛰究竟无邪还是有邪,可以放在一边不
,关键在于他那毫无忌惮的态度。他公然把这些可以惹是生非的情节著为文字,而且刊刻
传,这就等于对社会公开挑战,其遭到还击也为必然。而且,他的声名愈大,挑战
就愈
烈;地方官和绅士也愈不能容忍,对他
行惩罚已属责无旁贷。这些人雇佣地痞打手焚烧芝佛院,行为可谓卑劣怯弱,但在他们自己看来,则属于卫
。
这次事件已经早有前兆。5年之前,即1596年,有一位姓史的
台就想驱逐李蛰。仅仅因为李蛰的朋友很多,而且大多是上层人
,这位
台才不敢造次,只是放
风声要对他依法
理。李蛰对这
恐吓置若罔闻,于是史
台又声称芝佛院的创建设有经过官方批准,理应拆毁,李蛰答辩说,芝佛院的
质属于私人佛堂,其创建“又是十方尊贵大人布施俸金,盖以供佛,为国祈福者”答辩既合情合理,再加上知名人士从中疏通,这位
台没有再别生枝节,而李蛰则自动作了一次长途旅行,离开麻城前后约计4年。他在山西访刘东星,登长城,然后买舟由大运河南返,在南京刊刻《焚书》,1600年又回到芝佛院。这次招摇的旅行使当地官外更为痛心疾首,而尤其糟糕的是,他居然在给梅情然的信上说麻城是他的葬
之地。是可忍,孰不可忍,富绅们既想不
更好的办法,只好一把火烧了他的栖
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