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误。其原始抄本即有两
不同的说法,可能由于档案上字迹模糊,而抄本的校对未
,更无话说。所以多数日本学者,在和田清博士领导下集
作《明史
货志译注》,须要引证1419年数字时,即径改前数为32 248 673石和田清等《明史
货志译注》(东京,1957),页145。,大刀阔斧地为之添
千万。
至于1407年的突然降低,则有事实上的
据。因为1405年及1406年,永乐曾三次下令开豁地主
绝的赋税,据计算影响的田地达7 345 097亩《太宗实录》,页0636,0689,0895~0896。。而所在地区全在长江以南,以富庶的府县占多,全国赋税因之降低5%,至为可能。 1407年下降之后,又逐渐上升。至1412年乃突破3 400万石的纪录,以后才稍稍下降。据考证乃由于明帝国此时征服安南,并
阯为中国行省之一。永乐并于1408年派黄福前往定赋《太宗实录》,页 1043。。以后或觉得所定太
,才修正于图表一所列。
可是上面的解释,仍不能阐明赋税实情。永乐年间数字,必须与明代全期数字一并研究,才得其真相。
永乐之赋税粮,继承于洪武数额。洪武开国未久,即于1381年酌定全国税粮为二千六百余万石。至1393年增至三千二百余万石《太祖实录》,(台北,1962影印本),提
赋税米数于次:
1381年:26 105 251石
1385年:20 889 617石
1390年:31 607 600石
1391 年:32 278 983石
1393年:32 789 800石
以上见《太祖实录》,页 2218,2673~2674,3078~3079,3166~3167,3370。何以数字有上开的变化,尚未获得确切的解释。,永乐间曾有数次调整诸如上述。其调整率仍不算过剧。在明代赋税粮额有最大的减削者,则为宣德帝朱瞻基。宣德年间明帝国内外
,征安南既骑虎难下,而南直隶各府县亦逋赋。苏州一府,赋额二百七十余万石,积逋至七百九十万石,近于三年额数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四库善本丛书),611;《明史·周忱传》作八百万石。见《明史》1534212。。宣德既放弃
阯,又派周忱巡抚江南,作大量的减税,于是全国赋税由以前之三千二百余万石,减至两千七百万石左右。自兹之后,全朝代二百余年再未有剧烈的增减。如《大明会典》所列1502年为26 782 259石,1578年为26 638 412石《大明会典》;2512。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