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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所在之镇辐
而达于全
,要不是完全代替了州县的文官组织,至少也构成一
平行的机构,
预或独断民政。
这些藩镇内的节度使对于“长史属官任情补署”则其经理税收,已无一定的法则。不过照现存的史料看来,他们并没有全
创设制度,而是
“两税”的原则大规模的扩充修正。田赋则一般的提
,房屋也有地产税,盐樊专利惩罚严峻,酒醋官卖,及于曲蘖,货
的
则在各地设有转
税,通常由军人掌握,即所谓“
曲主场院”唐制节度使和副使各有判官之外,各
另有“军事判官”这时候各牙军也有“押牙”掌
经理与后勤。这些人员于是利用军事组织,造成财政税收的系统。五代时承袭这
制,一般将税收增加到最
限度,为传统中国历史所无,经过赵翼在《廿二史札记》里指
,也见于各地方志的记载(有如1566年的徽州府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
),只是因为藩镇官员一般世袭,他们与所割据的地方,有同的利害关系,他们也能够窥测到财源的所在,双能负责作主,不致因征敛而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为官僚制度一切由中央遥制只顾系统之完整,漠视各
实情之所不及。
五代对这
军事财政
制,一方面给予承认,一方面也在逐渐加
中央的
制。唐朝的中叶以后,常备兵以名称作番号,有如“威武军”、“长兴军”五代时因袭这
办法,节度使所
辖者为军,也各有指定的防区。于是全国构成几十个军
区。《五代会要》列举三十六个州改隶于各军节度使的经过,证实其整个组织,实系一个庞大的军政府。而枢密使的设置,则表示着中央集权的趋向。枢密使原为小官,在唐朝以宦官典禁军的时代设置。五代时枢密使则显然的成为一个直接报告于皇帝的军政
长,不受宰相的统御。与之相对的则是三司使。“三司”为盐铁、
和度支。一般说来盐铁所
为新型商业收
,
则掌握传统的农业收
,度支则
辖
通和
品的转运。把这些职责归并于一个掌握,也表现着中央政府财政集中,有策应其军事行动的准备。此外后唐于公元926年设官为“三川搜访图籍使”958年后周派三十四人于诸州检定民租,更显得各地区各自为政的趋向已成过去。这一切措施对奠立宋朝的基础都有相当的贡献。
传统的历史家对于五代十国没有多少好话可说。要不是“僭窃
兴,称号纷杂”则是“峻法以剥下,厚敛以奉上”他们不知
在唐宋之间,不能没有这样的一重过渡时期,将军事与财政的
理权放在地方政府
上,使一切更趋
凑和实际,然后再集中归并。否则就不能构成北宋这样一个带竞争
的
制去和北方少数民族用骑兵为骨
有农业为支援的新型外患周旋。
况且军备和税收提
,
通与货币的使用活跃,是中古时代刺激经济成长的不二法门。“十国”在南方之“国”经常在同一时期只有四个或五个。这样的疆域与面积也比较便于
理,而以发扬各地区经济的潜势力,则较统一的大帝国凡事都要着重均一雷同的办法有效得多。一般的情形,各国间经过初期分裂的争斗,开始承认及尊重邻国的现状。人质则经退回,各世家又约为婚姻,增
友谊,在收成不好的年份又能互相通
周济。要不是因为北方的外患关系,这样的安排不见得比统一的大帝国为低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