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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3)

收到洗衣盆里,屋去。

波恩有些烦躁的伸手搔抓脚边大狗的后脑勺,那家伙眯着一副舒服的表情。

这是一只牧羊犬,显然曾被人养过,没有人知牠是打哪儿来的,也许牠的主人已经死了,所以牠才到狼。

这年,连狗也没好日过,大分的动都被宰来吃了,当然也包括狗,牠能活到现在,运气也实在很好。

可能牠型颇大,警觉心也很,又很聪明。

他发现,牠每天都会自己去打猎,到森林里抓兔,到麦田里抓田鼠来吃。

狗是比人类更捷的狩猎者,跑得更快、得更远,牠也够聪明的知要避开陷阱。

搔抓着那条大狗的后颈,波恩突然想到,棕熊其实也是很好的狩猎者,在森林里,牠几乎是无敌的。

如今回想起来,牠虽然型庞大,但以比例来说,牠有些太瘦了,再说虽然森林就在一旁,但人类有刀有剑,而且大分的人总是群居,不是好对付的猎,那熊会现在这里,实在很不寻常。

大狗在这时张嘴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牠尖利的白獠牙和粉红的长

一个念闪过脑海,他一怔,爬站起,朝正在帮忙村民修谷仓的穆勒和朗格走去,那只牧羊犬立刻起来跟在他后。

“穆勒,那熊的骨在哪?”

“和一起晒在那儿。”穆勒抓着铁锤,指着另一的空地。

波恩朝那儿走去,很快看到那张几乎能拿来当毯的棕,还有被晾在竿上的骨,他匆匆走到那张熊前,那熊很大,能吃的都被拿来吃了,包括骨里的,但大概是为了想能带回去当标本,朗格和穆勒没有把骨丢了,而是把净,又煮过之后拿来晒

那两个男人和安德生都很兴致,说要把这东西带回去当纪念品,秀给其他人看。

他对标本这东西没什么兴趣,但熊可以保,所以没有阻止他们。

他把挂在竿上的棕熊骨拿了下来,因为用煮过,又晒了好几天,那骨非常的白,上面已经没什么味,可牠尖利的牙齿还连在上面。

他检查牠的牙齿,然后咒骂了一声。

“大人,怎么了吗?”穆勒走了过来。

朗格跟在他后,甚至连凯也因为听到他的声音,从屋来。

“这熊还很年轻。”波恩把骨朝他们扔去“看牠的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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