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十九章冤案(3/6)

中,详细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和数量,看了实在让人目惊心。我们有必要列举一下(请仔细看,疑就在其中),其贪污行为包括:

1、郭桓私分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也就是说这些地方的钱粮朱元璋没有收到,全被郭桓私自吞掉了。

2、郭桓私分了浙西的秋粮,数字是这样的,当年浙西的钱粮是450万石,郭桓只给了朱元璋200多万担,其余的他自己私分了。

3、郭桓等人在征收赋税的时候,巧立名目,创造的征收多赋税:包括脚钱、车脚钱、钱、库钱、蒲篓钱、竹篓钱、神佛钱等。

最后算总账,他和同党一共贪污了2400多万石粮

这么看来,郭桓确实是胆大妄为,他勾结其他官吏贪污腐败,朱元璋也并没有放过他的同党。那么郭桓的同党是谁呢,经过朱元璋的追查,六的大多数官员都成为了郭桓的同党!

他们包括礼(礼法)尚书赵瑁、刑(司法)尚书王惠迪、兵(国防)侍郎王志、工(建设)侍郎麦至德等。请注意,这个名单很长,据《刑法志》记载,当时六除上面所列级官员外,所有侍郎(副长)以下官员都被掉了。

这也就是说当时的六,每个除了尚书(长)一人,侍郎(副长)两人(上文已列者除外),所有的办事官员都被杀掉了。当时的长真的成了光杆司令,官员们陷了恐惧之中,见面的第一句话应该就是“你们今天死了几个?”其实到后来这个问题也不用回答,因为一个里最多只剩下三个人。

这是中央官员,还有地方的经办官员,粮是由省里送来的,往下查,就是各个府县,府县再往下,就是那些所谓的富、粮长。这些人也大多被杀掉。

此案一共杀掉了三万余人,结果是“百姓中产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扫而空了。

这样看来,我们不得不佩服在郭桓案件中幸存下来的官员,真不容易啊,怎么把你们给漏了呢?

【案发现场的疑

在讲述历史事件的同时,我还会给大家介绍一些历史学的分析方法,当然,还是用我的方式。

对郭桓案件的分析,我们会采用一类似于破案的方法,相信大家会兴趣的。

下面就请大家拿起自己的烟斗,开始对案发现场的勘查吧。

以上所列就是史料的记载,也就是我们所谓的案发现场,请大家注意,并非所有史料都是可信的,在这些资料中,互相矛盾的并不少,就如同凶案现场会现很多将你引歧途的线索一样。

但只要你认真分析,是可以找真相的。

其实历史学家们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从这些互相矛盾的资料中找到真相。这里再提供一件重要的破案工,也是历史学上很重要的原理之一,那就是大家看史料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写书人的背景,因为这也或多或少决定了该书的倾向。相信如果不是自,写书骂自己的人毕竟还是少数吧。

我们就把这个案件的史料让大家来分析,这里就是案发现场,你能从中看有哪些疑吗?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