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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
,讲的全是自己的事,却忘记要去倾听。
对她而言,元朗就像她喝咖啡的习惯,是那么自然的
她的生活里,她已经太习惯他的存在,天天见面,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会一只待在她一转
就看得见的地方,却忽略了要去了解他,就像她从不会去探究咖啡的品
一样…
“糟透了…”怡文抱着
,简直懊恼得想拿脑袋去抡墙。
呜!没想到,她竟然是一个这么差劲的人!元朗一定是倒霉透
,才会
上她这
朋友!
叩叩!叩叩叩!
“贝小
,贝、小、
!”
指节轻叩柜台的声音伴随
分贝的喊叫,使怡文熊熊吓了一
,蓦然抬起
,对上一张生气的小脸。
“啊?怎么了?”
“叫你那么多次都没听见,又去哪里神游了?距离下班还有半小时,请你不要现在就开始打混好吗?”
对噢!她都忘了现在是上班时间。
“对不起…”连忙低
忏悔。
“真是的!我都搞不清楚谁是员工、谁是老板了!”
为二手书店“铅字馆”唯一的正式员工,林婉玉的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偶尔会打混晃神的老板贝怡文。
“是是是,玉
,我会改
、我会改
。”怡文尴尬地笑:“你叫我有事?”
“对啦,你有访客。”
这么晚了,还有访客?
怡文不经意朝门
望去,她惊得差
从椅
上摔下来——喝!居然是元朗!
“不…元朗?你怎么来了?”她惊讶到
打结。
怎么心里才想着他,他就来了?
“今天提早打烊了。我想,咖啡馆的老板偶尔也需要
染一下书香气息。”元朗扬了扬手上的纸袋。“我还带了一
伴手礼过来。”
不必打开,怡文早就从那芳醇的气味嗅
答案。
“万岁!是咖啡!”她
呼一声,分了一杯给婉玉后,自己也迫不及待地打开杯盖啜饮起来、
今天没到“怡然”去,她浑
的每一个细胞都在想念这咖啡因。
趁着怡文喝着咖啡,元朗带着笑意环视一扫,将书店仔细打量,从上到下、左到右,目光所及之
全是书籍。
怡文笑了。“你想找书吗?”
“不急,我想先看看这里。”
元朗跨开步伐,在书店内逡巡。
他一直知
她的店址,但今天却是第一次踏
她的领域。
质朴的书架,古旧的封
,泛黄的纸页,
的灯光…这些细微的质
,在空气里混合成一
略带陈旧、沧桑,但是令人舒缓愉悦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