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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3/3)

啊,他们猜得完全正确。

我和林启正没有再见面,不久,他就去了香港,没再回来。

致林的业务还在,其它的业务也都回来了,我在工作中风风火火,大把收钱,居然也时日如飞。

展旗离婚了,又恋了,女朋友不是我。

左辉恋了,又结婚了,老婆也不是我。

不过,我也在积极地合,参加各相亲活动。不过,要看上一个男人,真的是很难,总有这样或那样的缺,让我扫兴。

2006年10月20号,我去了香港。省律协与香港律师会联系,组织了一个访问团,我们所里有个名额,郑主任给了我。“去散散心吧。”他话中有着意。

访问团的行程很,有培训,有参观,我本没有时间在香港闲逛,但是,毕竟在这片天空下,有另一个人,也在生活着,我可以看见他能够看见的星星和灯光,多少让人安。晚上,我在附近的街上游走,依旧会不由自主的注意经过我边的每一个大的男人。当然不会有他,这是世界上人密度最大的城市,即使与人约好了,都可能遍寻不到,更何况,是街的偶遇。

临走前的那个中午,我走到酒店对面的SASA,帮所里的小妹买护肤品,大大小小瓶瓶罐罐拎了一大袋,返回来的时候,站在路通灯。

灯亮了,动着的车河停下来,给行人让一条路。我正准备抬脚,然后,就看见了林启正。

终于还是见到他了,看来,我们终究比一般人更有缘。他开着一辆崭新的银灰的车,车正停在我面前,他一手搭着方向盘,一手将手机放在耳旁,正在打着电话。虽然看不清他的脸,但他的黑的眉邃的睛,直的鼻梁,还有扶着手机的颀长的手指,都是那么熟悉,就像昨天还在一起,抵谈笑。他过得怎么样呢?开心吗?幸福吗?我看不来,只见他正专心致志地与别人在电话讨论着什么,盯着前方的通灯。

如果我走上一步,敲敲窗,他会回,看见我,然后,他会上挂了电话,他会上开门下车,他会走到我面前喊我的名字,甚至也许,在这个繁华的路,他会不由自主不顾一切与我拥抱。一年多不见了,我们毕竟曾那样相

我看着他,贪婪地,狠狠地,看他,我在心里大声地喊他的名字,用震耳聋的声音,我窃窃地想,如果,我们真有应,也许他能听见。

可惜,他没有听见。这时,他扶着电话的手,稍微动了动,我突然发现,在他袖的地方,手腕的上面,一方小小的创可贴。

我的心,剧烈地疼痛起来。

红灯灭了,绿灯亮了,他继续对电话里代着什么,将车向前开去。我盯着他,不敢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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