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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5)

以看到胜利女神就站在他这边。

翊德恢复原来的翩翩风度。

他甚至唆使秋琴和小香央求“员工旅游”,可怜兮兮的纠缠小仪答应。

“陈大哥可以当司机嘛!”

“对嘛!好不好啦!小仪——”

小仪板起脸孔:“不行!”这场“战争”一直势钧力敌,她不愿因此和翊德更加牵扯不清。

十六岁的秋琴以超乎她年龄的智慧咕哝:“不公平!陈大哥每天载你,偶尔带我们去玩一趟,我们又不会当电灯泡!”

小仪又气又好笑。她改变了主意:“随便你们!只要陈先生有空我们便去!”

她斜睨一正在窃笑的翊德:“你当心偷不着蚀把米。”

有成竹:“不会的。”

秋琴、小香雀跃喜,才不理会两人之间汹涌暗

***

野柳、鼻角、和平岛、八斗…北较富盛名的风景区,他们都踏遍了。就连桃园、中坜一带的卡拉OK、KTV他们也去观过数次。不同于台北市区地狭人绸,这些唱广场的阔绰排场令人咋

十来个少爷两排站开,齐声喊:“迎光临!”包厢不算,光是开放式的座位就接近百桌,舞台大得像篮球场,雷灯光、冰效果以及一音响;枫叶卡拉OK就像无法与明月争光的萤火虫。初次上台的秋琴、小香双脚发抖,不过唱得实在不错,下台后频呼过瘾。

小仪唱了一首东洋歌曲:《狼里的人生》,字正腔圆别有一番风韵味,博得如雷掌声。

被群众肯定的觉令人飘飘然,绝非在自家店里哼唱可比。

陈翊德颇玩乐之,只要有他作主,绝无冷场。他用单相机拍下了许多景和小仪的倩影,唯一遗憾的是,秋琴、小香只会使用傻瓜相机,拍摄他和小仪的合照时,技术、皆不足。

看见他和小仪亲昵的照片,仲宇吐了吐:“真有你的。幸好我没有跟你打赌。这照片照得不好。”

仲宇好奇地追问过程,翊德轻描淡写:“尚未成功,仍需努力。”不肯半句。随后,他邀仲宇一同游。

“要我当电灯泡?”仲宇笑问。

“两个小妹妹也会去,别担心,你还不够‘亮’哩!”他一语双关。

“什么!原来是叫我当褓姆?”

“不!是请你当摄影师。”

“关我啥事?”

话虽如此说,仲宇还是来了。当他一路上和小仪三人谈笑风生时,翊德心里颇不是滋味;小仪和仲宇相时就像好友般自然开朗,笑语盈盈,一也不像和他独时全面戒备的模样,翊德不禁捻酸,自己真的成了司机了。

到达目的地后,他很鲁地将尼康相机扔给了仲宇,不由分说拉着小仪就走,仲宇他们则在后嘻笑玩闹。

十分谷远不如十分瀑布名,却是一个天然场,没有人工斧凿,浑然天成。

架妥烤,秋琴、小香早就跑去玩,无忧无虑的笑声提醒了李佩仪所错过的登蔻年华。

受够了陈翊德的迫盯人,她放下炊,加秋琴、小香之中。白棉T恤、蓝仔短,小仪看起来并不像霓虹灯下妖娆的女老板,光的洗礼令她浑散发气息。

看到她白T恤透黏贴在上时,仲宇一声哨,翊德略显不悦:“晒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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