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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7/7)

我就不会觉得痛…

心碎的觉真的很苦,就像有人用把槌狠狠地敲破一整面的玻璃,你望着碎了一地的玻璃渣,会突然怆然失所,不知如何是好,就连呼也不敢用力…心突然被掏空了,只有满满的冷风空空地来回栖息发抖的腔,睛要睁得很大,才不会本没人在乎的泪;还有,重是还必须若无其事的笑脸,假装自己还活着。

觉太痛苦…

所以,最近我开始认真考虑,也许,这就是青梅竹的宿命,注定住得大近,所以不是相恋或朋友,都不需要太费心,所以也不会太在意。

我和米米,从六岁以后就一直生活在同一个环境底下,我们什么都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吵架、一起哭、一起笑…我常常这样觉得,也许,我会这么在意她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生活的世界大狭隘了;也许,是因为我们太常在一起,所以我里才会看不见其他的人…

不知是厌倦了等待,还是终于承受不了一次又一次失恋的心痛,总之,这一次我真的开始努力下决心——

决定放弃。

放弃米米。

放弃我前半生的

我不知这样算不算是一逃避,只是我真的不愿意继续这么裹足不前下去,我已经十七岁了,该是重新发的年纪了。

为了长大,我想告别初恋,告别我的米米。

Bonjour,我是米米。

呃,正确说来,我的原名应该是:米雪儿.耶。有些绕对吗?所以我通常喜告诉大家,我叫米米,而不是米雪儿。

但基于我护照上的名字来推测,没错,我不是台湾人,也没有半混血的痕迹,只是个没啥了不起的纯正法国人。

唯一和台湾扯得上关系的就是,我有一对狼的父母,总游历闯全世界,当年他们带着唯一的行李——我,到旅行,整整过了五年这样任的生活,就连在台湾,他们也只准备待上一年而已。

可是,当留在台湾的一年期限已到,我却不肯走了。

好奇怪,其实我并不讨厌小时候——到认识不一样的朋友、不一样的天气、不一样的环境的那生活,因为那代表着我可以一宣买不同形式的新衣,可以重新学习当一个新的米米。

老实说,想留下的原因,我已经记不得了。

据妈咪的说法,当时的我,就这样揪住阿睛的衣角,躲在他后不肯来。

后来,我的父母只好放弃,把我暂时托孤在赫家,留在台湾生发芽;至于他们,照样离开,照样狼…但,我并不因此而觉得他们不我。

事实上,我很清楚他们有多我,所以不愿意勉狼,虽然我现在是一个人住在爸爸为我买下的大房里,但他们每年邮寄回台湾的心玩,几乎堆满家里所有的空间,我想我很幸福。

至于寂寞,我没有那个空闲。

因为我边有太多我的人;隔的寒哥哥,虽然现在拍电影很忙,但只要空回家,第一个见的人一定是我。

赫爸爸、赫妈妈我的疯狂,更是病膏肓。有时候我几乎以为,其实我才是赫爸、赫妈的女儿,而至于他们的两个儿,应该是寄住在隔的陌生人吧。呵呵!

其实,光凭现在我只会说国、台语,剩下大半的法语记忆却都忘得一二净的好本事,就该清楚,我是不会寂寞的。

还有,阿晴…

家的阿晴和我同年,只比我大一小时四十分钟又两秒喔。

让我最在意的事情是,每次我帮赫妈妈晾衣服的时候,总会发现不阿睛的哪一件衣服——冬天的大衣还是夏天的短T恤,衣服的下摆,总会有个洗不掉的黑印,呵呵!

我知那是怎么来的唷!

那是我不洗手的脏手印,眷恋着阿晴的每一件衣服。

最近,我有个烦恼。

和我一起打工的几个模特儿向我问起,总会骑着托车来接我下班的阿睛,她们说,他很帅。

害我差倒,阿晴哪有帅?

真正很帅的人,明明就是寒哥哥。不然,他怎么会跑去当大明星,然后常常忙得一年只能回家几次?

阿睛只是…

阿睛只是…

我说不上来,总觉得阿晴像呼,不我转到哪里,总会捉到他的衣角。

其实,以前我的同学、朋友也常常对我说阿晴的事——像是橄榄球队拿到省军,和日本有赛,还有他酷酷的薄和笑笑的睛…等等,很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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