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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5/6)

是不是?连这芝麻绿豆大的小事,都要劳动他亲自

有没有搞错?

远指的混,不是别人,正是他的老板——豪!

本来以莫远在市捞钱的功力,大可不必屈居在豪之下,受这鸟气,可坏就坏在两人恰巧有那么“一丁儿”的血缘关系。

原来莫远的母亲和豪的父亲是表兄妹,两家算是表亲戚,见了面,豪分别称呼莫父、莫母为表姑、表姑丈。

小时候两家人住得近,情好,莫母本来就疼豪,直到后来,莫远家里多了一个妹妹…

其实这个妹妹不是莫远同胞妹妹,而是堂妹,她叫莫静雨。由于静雨的父母亲,也就是莫远的二叔跟二婶在一场车祸中丧生,莫远的父母见小静雨孤苦无依,便收养了她。

小静雨刚到莫家的时候,天天以泪洗面,哭得好不可怜,莫家人束手无策,唯独豪能让小静雨破涕为笑,这让原本就对豪疼有加的莫母,简直把他当成了第二个儿,其受的程度比起莫远这正牌的莫家大少,有过之而无不及。

大约在十年前,莫家举家移民到温哥华,莫家人仍然与豪保持密切联系,尤其是小静雨,逢年过节都不会忘记寄张贺卡给他。

然而,从小在台湾土生土长的莫远,在国外住了一段日之后,发现自己还是比较习惯这块土地的生活步调,所以在取得硕士学位后,便决定回台发展。

豪这个远房表哥,理所当然地成了莫远在台湾的监护人,定时向莫母回报他的近况。

虽然受人监视的觉不是很好,但没有母亲叨叨念念的日对莫远来说…还真是天堂!因此,为了维护这份得来不易的自由,讨好豪、不让他在母亲耳边,成了件非常重要的事!

所以在万般无奈的情形下,莫远只好勉为其难地了“华威”,替姓,以换取他此刻的自由之

豪这个人可以说是莫远一生所遇见过的人之中,最聪明的一个,也因为他太聪明了,导致他非常的…懒。

有人说过,聪明的人多半很懒,而愈聪明的人…愈懒!这个论上,得到了充分的应证,举凡能假手他人的,豪绝对不亲自动手。

就拿“扫地”这件事情来说好了,豪宁可一样的时间,动脑去设计别人,得那人非替他扫地不可,也不愿意自己动手去

也正因为他这贪懒的个,造成外界的错误印象,以为豪是个“没啥小路用”的二世祖,甚至以为华威能有今日的规模,该归功于莫远,而将追逐焦放在他上。

本是大错特错!

远认识豪快三十年了,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姓的“扮猪吃老虎”的功力有多么厚。那小是真的懒,但是绝对不简单——这是莫远与豪相多年的经验之谈。

了一个小时的时间,莫远看完了九支广告片。

据了解,这次十家选的广告公司中,就有六家涉嫌贿赂评审,其中甚至不乏几家知名的大公司。收受贿赂的评审名单列来,清一是程冬那几个老家伙的人

说起程冬那伙人,莫远就一肚火,几个老不死的平日对公司没啥贡献也就算了,仗着自己东的分,在公司里作威作福,闲来无事还老吱吱歪歪,背地里却净些-脏勾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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