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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兰(3/5)

。多年来都在那两家店买东西,因为招呼好,货齐,而且经济,万一褪了,还可以拿回去投诉。

我不觉得自己周名牌。我现在穿衣服纯为护,早不讲究式,况且我们这公司,也不必姿招展,同事们都很朴素。

但在家主妇中,我还是名牌崇拜者。

我耸耸肩。

在路上逛也不是办法,我坐下喝一个龙虾汤,吃一块面包。

到八多才踱回家,开了电视机,躺到床上,鼻中还似有铃兰的香气,此刻又后悔没把带回家来。

他的电话始终没有来。

第二天是新年,我伸一个懒腰,觉这一天跟另一天没有什么分别。

离婚后,只觉清静的日便是好日

我并不想说谁是谁非,真的要开起研讨会来,自然百分之一百我是人非。

对象是家人所认可的,我并不是叛逆的少女,故意走一条错路来得标新立异。只是我的对象在婚后与他在婚前的包装是完全两码的事。而且不要怪我不在事前看清楚,这事在事前是永远没法看得通的,等于买六合彩一样,六个号码在没开奖前怎么会知,所以不必严肃地教训结错婚的不幸人士。

于是离婚了。

分手后似陌路人一样,完全没见过面。

真庆幸自己有份工作,在事后可以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可以这么说,但怪自己多此一举,结什么婚,别以为社会开放,一般人士仍然振振有词,离婚妇人长,离婚妇人短,旧闻当新闻,老是咬着不放。

去年农历年,跑去作客,一个老正在派红封包,走到我面前,托一托镜,上下打量我,忽然说:“你结过婚,不给你。”

我又没向他拿!

无端受许多这样的气,很觉无味。

为免招致更大的侮辱,便索守在家中不去,更似心中有愧,我几乎要怨起吃人的礼教来。

每个人走的路都是他自选的,既然认定要这样走,也没有什么好怨。

我也不似在等谁的电话。

电话铃很少响,也不找人—人也不找我,公平易。

从前刚同偶分手,也有男人醉醺醺在晚上十一半左右打电话来:一我们在黑天鹅,你来不来?”

我还想给他一个落台的机会,正支吾,谁知他喝我:“不用找借多噜嗦,你到底来不来?”

我只得说:“不来。”

他立刻摔了电话。

你瞧,还怪我。

电话,不听也罢,并不是酸

空的时候多同女友去吃杯茶,也不能常去,因没有太多的消息要换,大份的时间还得靠自己打发。

幸亏我是电视迷,而本市的电视节目那么彩,百看不厌。

大概是要这样终老的,我老笑自己。

但一则乐得清静,二则我还有时间,即使十年后再动,也不过三十六岁。

三十多岁的漂亮女人不知有几许,现在的趋向是:什么,你末够三十五?那你不有味的女人。

而二十六真是尴尬年纪,不三不四,我决定坐在家中修炼一段时间,同时致力事业。

每个成熟而标致的女人都有独当一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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