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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4)

象明白了,想挽留住他,可裂,刚迈了一步就地倒在地上…

当我再次醒来时,床几上烛光闪烁。雷哥哥双手合抱著我的手,目光有些凝滞,满脸的胡茬,满面的憔悴。

\"雷霆———好丑。”我喃喃地说,伸手抚他有些刺刺的两腮,两颗晶莹的

珠泪从他中一的,缓缓地落…

*** *** ***.

曾有一解释说和尚为什么剃发,因为发不仅仅是发,而是烦恼丝,你有多少发,就有多少的烦恼和妄念,断发即是断除烦恼,断除妄念。我们世俗凡人当然不必形式上的“断除”但也应保持一颗平常心。

平常心,可是何谓“平常心”?好心、坏心、苦心、甜心、黑心、野心…诸此都好找,到哪儿去找平常心?所以,平常心真真的“不平常”!

要看破红尘,又不万念空;要看透世俗,又不沦落其中;要抓住什么,又不死抓什么;何其难能?何其难得?尤其中!中还能保持“平常心”的有吗?

我没见过。

所以当雷霆的落到我手上时,就像是沸的滴在心窝上。疼!好疼!

灵均说的没错,我把变成了双刃刀,伤著自己,更刺著雷霆。只是我没想到我伤他伤地如此之重,竟让这个堂堂的威武男儿淌下了泪。

男人并非都是“血不泪”的铮铮铁汉。窝的男人失败了会哭,颓废的男人酒醉了会哭,贪心的男人丧权破财时会哭,怯懦的男人受到恐吓也会哭…但雷霆不是。我知他不是!

他失败了会再起,他酒醉了沉睡,他丧权破财时只会轻松地笑笑,刀架在脖上时他会更快地砍掉对方的脑袋…对这样的男人来说,泪比血珍贵。泪对他意味著什么?

我不知。但我知能让他泪的人可以轻易地置他于死地,而他不仅不还手,还会笑颜以对。这样的男人不多。不!是很少!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更或千万分之一中才有一个。

雷霆是这样的男人。我知

所以他的泪比淋淋鲜血更让我目惊心。

\"雷霆——” 我已整个人被他抱在怀里,看着他幽的双眸一亮起来“对不起!”

我只能说这些!事过境迁,一切的解释和懊悔都显得苍白和多余,我只能说这些!何况,能为我泪的男人,也一定会明白我话中说不的所有蕴意!

他轻轻地摇,轻轻地啄著我涩的,试图使它们起来。我笨拙地回应著,没有燃烧的望,也没有刻意的逢迎,一切就那么自然,自然地象一个个,象从混沌之初我们就这样,这样的彼此缠、彼此拥吻著。

心静如。如一湾生生不息、悠悠然前行的溪。那湾清澈透明的来自我们的心。已彼此包容、已包容彼此的心。

平常心!如果这是,那么我和他同时拥有了。经过剑刺的锋锐,经过烈焰的炙焚,我和他终于拥有了彼此,也终于彼此拥有了。

雷霆轻轻地把那枚他最初给了我,又被我任抛弃的戒指重新在我的手指上。金的、玉的、宝石的,他可以给我千倍于这枚小小的银戒指的戒指或任何饰品,但他没有,独独钟情于这枚银戒指。我想他一定有他的理由,就象他有理由持把它送给我一样,我等著他对我讲,等他愿意,一生、下世或者再下下世…

我也送他一枚戒指。金的。

因为自幼挂在我颈项上的金锁片是我唯一自己的东西。我把它改了这枚戒指,和雷霆送我的同款式,稍大些,上面没写字,而是刻了朵梅,因为他喜叫我“梅儿”戒指是我早就好的,时刻带在上,现在终于是送的时候了…

\"大哥走了?”我轻轻地问。他轻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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