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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1(3/3)

他又笑开怀。“想要我的茶叶,就努力让自己活久一。”

向秧秧咬着,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郑重说:“白聿鑫,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我们…是朋友了,对不对?”

“对。”

“很好的朋友,对不对?”

“对。”

“好到可以穿同一条的朋友,对不对?”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来讨人情。

他皱皱眉,说:“和男人同穿一条,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车,但在车发动后,在后照镜失去他的影之后,笑容垮台,漂亮的眉染上一抹哀愁。

白聿鑫望着她的车,直到它转森林,再也看不见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来到这里十九天,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改变他不多话的孤僻、改变他的味,连带地,改变他对孤独的享受 。

以前,他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每年总盼着茶、冬茶采收,从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这里过着隐居生活…现在她走了,他突然觉得三十几坪的屋很空旷,空旷到连呼都带着淡淡的忧郁。

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她这个急女人,只十九天,就改变了他的习惯。

屋里,他觉得空觉很讨厌。

打开窗,对着屋后的森林小径,初发的新叶在枝透着绿意,于是,他想起她的跟鞋。

向秧秧有两双跟鞋,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坏掉一双,拿到行李后,她换上自己的装和另一双跟鞋,只要他房间,她就用锲而不舍的态度追着他,讨论把茶叶给GOHO购台的若

但他不听,转森林,他喜森林里的下午,风起,山岚环绕,虚无缥缈间,让他想起中时期的武侠小说。

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为什么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电视呢?那是因为…”

她说她的,他走他的,没把后的女人放在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两步,而森林小径光是穿运动鞋走就够吃力了,她穿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听见背后有重坠地的声音时,回,看见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坏一只,他忍不住发笑,笑她的狼狈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跑到这里来对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为那一同情,他走到她边,伸手给她。“我们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是赖在泥地上,大声耍赖“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同情心?我为你坏两双鞋,一辆车失踪不见,你居然连五百斤茶叶都不肯给!”

这是两码事,好不?

他没解释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问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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