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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6)

贼比善良老百姓还多,趁火打劫之事时有耳闻。

市集小小的,只有寥寥几摊张著墨青布幔的小贩分散在街两侧,不过逛市集的人还算不少,尤其是卖吃的摊,几乎座无虚席。

“一戒,别走在我后,和我并行。”司徒剑兰动手将在他后一步距离远的人儿拉到自己边,无法形容自己厌恶瞧见她像条追随主人的忠犬那般,主走一步她才敢追一步。

“但我向来都是这样,跟在曲爷后…”甚至是不被允许现在曲无漪旁,她必须将自己隐藏起来,成为曲无漪的影,只在必要时跃来为主挡刀。

“那是因为他是混帐王八。我不喜你那样。”不喜要看她时,还必须费事转过去。

“…你不喜,我不这么就是了。”

听到她这么说,司徒剑兰才回过神——他像个小媳妇、小可怜地卑微追随他!他嘛因为没法就能瞧到她而觉得心情恶劣!

他气恼自己地加快脚步,或许也带了些想甩开她、甩开自己反常行径的意味,不过一戒轻易就跟上他,一也不吃力,最后还是司徒剑兰先走累了,才缓下脚步,而一戒连气息都没有一丝紊,足见两人力上的差异。

“你有没有看中什么?喜什么?尽,我买给你。”司徒剑兰在气,好酸,不过还是要端起慷慨架

“没有。”她压没注意周遭的摊位上有什么,她的注意力全在司徒剑兰上。

真不公平,她说起话来还是那么平稳,充其量只是脸比方才红,反观他…赌气的下场,狼狈。

“什么都不要?那儿有首饰,不喜?”

她摇。叮叮咚咚的首饰只会防碍她舞刀剑。

“碧绫、柿绫、红霞云锦、百龙锦,那些料于你也不?”他指著旁布料店里架上的名贵绫锦。

还是摇。穿得那么雅,只怕要一招剑式就给绊著脚,摔个四平。

“姑娘家的手绢呢?上绣著很讨人喜鸟凤凰?”

手绢对她来说,只有一个作用,就是血,上绣太多细针黹也是暴殄天罢了,又不是说绣了凤凰的手绢起血污来就会比较不痛。

不过…

一戒走到手缉摊前,拿起一条素,瞧见司徒剑兰一笑,她也回以笑容。

“喜这条绢?”真有光,这条绢虽然看似素雅,不如其他摊上绣得绿绿的手绢来得喜气,但料可是不糊,白鹤锦哩。

司徒剑兰二话不说掏了银两付钱。要利用人之前,还是得让她尝些甜,这叫代价,哼哼。

唔?

司徒剑兰却被她接下来的举止震慑得无法反应,只能瞠著黑眸,看着她将新买的绢往他额上轻轻压抹,将他方才恶意走快时所凝聚的满大汗拭去。

“你好多汗…”一戒被他的神看得发窘,木讷地解释自己的行为“所以我才…”她无措地要收回手,却被他擒住。

“为什么不为自己挑喜的东西?为什么你唯一挑中的,仍只是为了我?”如果不是他额前有汗,他敢打包票,她连瞟都不会瞟那条贵绢

“我什么都不缺的…”她向来极淡,对吃方面也只求能填饱肚,衣能保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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