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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4/5)

东路走去。

她要去庙里求个香火袋保平安,以免老是遇上疯

“听清楚了,我要你。”是一生一世,至死方休。

沈恋梅反应迟顿的喔了一声。“先生,你挡住我的路了。”

“宋沐风,沐浴在微风中,你未来的依靠。”微风缕缕,轻巧的拂掠她的人生。

“幸会,幸会,我是沈恋梅,再见。”她本没把他的宣示放在心

常被搭讪养成的习惯,她太明白自己的长相所带来的杀伤力,老是有不怕被谋杀心、肝、肺的义勇军自愿冲锋陷阵,她的回答一律是十一个字让人家锻羽而归。

所以她不常门,而且讨厌逛街,拥挤的地区她绝对会避开,没兴趣参加所谓的联谊和聚餐,独来独往不受拘束。

若非她住联合女租大厦,认识了十一位和她个相近的住,否则她几乎是个没有朋友的人。

“现在说再见太早了,我们去约会。”一旦他下了决定便无转圜的余地。

就是要她。

“约会!”

“用不着大惊小怪,男女朋友往中的约会是必然程序。”宋沐风说得有冷血,故意显蛮横的霸

“谁大惊小怪了,我们几时成了男女朋友?”怎么没人知会她一声。

她不是惊讶是惊吓,哪有人随便说说就成定局,一下就由陌生人展到男女朋友关系,坐航天飞机也没那么快,起码还得倒数计时。

“我说了就算。”宋沐风刻意表现商人的果决和明断,不拖泥带

狐疑目光的沈恋梅用手指戳戳他脸,看是不是假人。“有没有人说你和某人很像?”

真是像到恍若双胞胎,不过一个看来可、开朗,一个沉稳、严谨,个差如云泥。

“不用岔开话题,你想上哪里约会?”他当然知她指的是谁。

不像自己还能像谁呢?

“等…等等,你不要拉我的手啦!你真的很像我认识的某人。”若说他像低下阶层的披萨小弟算不算是羞辱?

他举起两人握的手说:“是牵手,执之手,与汝白首。”

“恶…”太…太文艺了。“你别文诌诌的咬文嚼字,明明是你抓着我的手不放,哪是心甘情愿地手牵手。”

好霸的男人,和善解人意的披萨小弟一都不像,害她甩都甩不掉。

宋沐风把她的嫌恶目光收中,看来真实的他不比虚构人讨喜。“话太多的女人通常是某方面未获满足,你是吗?”

他隐的暗示沈恋梅置若罔闻,她现在最关心的一件事是摆脱麻烦。

“我们没那么熟,拜托你有多远走多远,狭路相逢也不必打招呼,我不想朋友。”尤其是令她心脏缺氧的朋友。

耀光洒落在行树上,金光透过叶映在砖,明明暗暗的光线差显得调和,任由来来往往的脚步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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