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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5/5)

方筝那个混帐。

换戒指那一刻,就见准新娘因为白的离去,而忘形地追随而去,留下类似某电影情节男角的萧瑟场景,让上帝陪他哭泣。而且,从此以后,赵衍夫三个响当当的大字,便与“笑话”划上等号。

婚姻了,面没了,他的人生、他的未来…

如同残秋枝最后一片抖瑟的枯叶,注定以悲剧去落幕。哦…所以喽,也难怪他老兄这么公然地恨方筝骨。

但是若认真算起来,方筝从未刻意去惹那呆瓜;除了他对方笙脚,给予教训是必须的之外。女人恋她、追求她,或公事上比他竿、社圈比他吃得开,基本上是与赵公的,各凭本事而已;她方筝的生命意义才不会肤浅的只止于与这呆斗气上。

哎!说人人到,远远的大门,那辆招人注目的金法拉利,不正是赵衍夫的宝贝呆瓜车吗?确实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拉风呀!啧!金的。

林淳棕凑近方筝:“你想,今天的好戏值不值我放弃夫人宴会的牺牲?”

“天晓得。谁知他的保镖有没有你形容的那么好?如果当真有,赵衍夫难敢明目张胆地吆喝打人?”

没有给他们太多闲聊的时间,立即有尖刻的声音由远至近地传来:“哟,你们怎么没有去参加夫人的宴会呀?害我今天成了众人瞩目的王,依然觉到有胜之不武哩。方筝,你这个假王莫非是怕了吧?”话完,还刻意“哈哈哈”三声,以壮自己嚣张的架势。

这个赵衍夫好歹也活了三十年了。长得平凡、若圆球绝对不是他的错,可是愈活愈幼稚真不知该把这笔帐挂在谁上才好。

方筝没有正视赵衍夫,只把双定在赵公后,除却两名打手以外那个靠在门框旁的黑衣男上。

熟。

不是容貌上的似曾相识。如果她曾见过,断然不会忘记;她没见过,但那觉令她熟悉。

的黑T恤、合的黑、黑短靴,外着一件及膝的黑披风,材相当好,颀长而充满力

至于长相,反而不好形容。形于外的威猛森冷,比表相的一切更令人震颤,相当特别;这人如果会被赵衍夫聘请,就太令人失望了。

她一向以为人渣是用来垃圾的。

越过喋喋不休的赵衍夫,方筝立定在黑衣男面前;而他的光未曾稍离过她上,从门后一直如此。

“方筝。”她伸手。

“风御骋。”他握住,并且细细端详她比一般女远大一些的手。

有力、且温。他满意这个发现,一抹浅笑,如破云煦,只照耀于她上。

他的声音唤起她的记忆。她笑了:“是你。”

没脑的一句,却不会令风御骋摸不着绪。

“是我。”

“没想到你会是那家伙的人。”

“你知兵没有绝对的主人。”

她挑眉,双手抱:“那是说,只要得起价钱,我也可以是你的主人?”

“当然。”

不识相的火叫,介他们之间,正是不甘受冷落的赵公:“你别想!他是我的人,你挖不走的。”哈哈哈,终于有他赵衍夫扬眉吐气的一天了!

不过,没有人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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