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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幕卷首(6/7)

书本,起走向摆放在客厅那架名贵的大钢琴,掀开琴盖,叮叮咚咚试了几个音,才坐下来,指尖轻巧的动起来,一串悠扬柔和的琴音也随着他修长的十指泻而

我没什么音乐细胞,无法以专业光去评论他弹得好不好、不其职业准,只觉得他的琴音听起来很舒服,能够安抚我的情绪。

我也曾试过听听其它名家的钢琴演奏,但就是引不起我的共鸣,也许是我真的很没艺术细胞,也或许是从小听他弹琴听到大的吧,总觉得只有他弹的琴,才能带来安定人心的力量:不同于我这个音痴。程予默简直是古代才的化,琴棋书画样样通,修长的十指充满了优雅的艺术家气息。

我没记错的话,他曾经参加过全国中职的钢琴比赛筹。

如果他往这方面发展,没人会怀疑,他必能在艺术殿堂大放异采,成为天边最闪亮的那颗明日之星。

只不过他这个人哦,责任太重,庞大的家族事业是他责无旁贷的使命,让他无法随心所,我一都不意外他最后选择弃乐从商,放弃理想,只是‥‥有为他到可惜罢了。

从小到大,不论是课业还是各项竞赛。从没拿过第一名以外的名次,包括大学联考都是以榜首之姿上榜,直到现在,仍是永远的系状元不用我再说明,他读的是哪所大学了吧?

台湾最学府唉!那对我来讲,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他是程家的希望与骄傲。

叔叔与婶婶这辈最有共识的,大概也只有这件事了。

我失神地看着他优雅的长指,行云的在琴键上动,心里还在想着他今晚的陪伴‥自从那一晚,顿悟了他的用心之后,我的心思总是绕着他打转,怎么也离不开。

日常生活中,我开始一一滴,慢慢的回想起,他曾经“巧合”地帮过我多少回,总在我最难堪的时候,适时的将我拉离窘境。

例如,还小的时候,姻婚每回和叔叔三日不合,砸去的东西经常失了准丢到我…或者,就是太准了,才会砸到我。

当时我年纪小,还学不会如何自我保护,只会惊惶无助地缩在角落。

有好几次,程予默打开房门喊:“妈,你小声一好不好?邻居已经来抗议好多次了,还有,我明天要考试,这样我怎么读书?”

“还不都是你爸,没事收养个小麻烦,得家里犬不宁,只要一看到这碍的丫就有气‥‥”婶婶仍持续叫骂。

程予默忍无可忍。“是不是不看见她,你就会气消了?那好,海宁,过来。”

我不知他要什么,但在那时,我是没其它选择的。

他带着我到附近的麦当劳,了两杯可乐和一份薯条,递来一本童话故事书给我,接着就静静看他的书,这一坐就是一个晚上。

他很少搭理我,所以那时的我,也从不觉得他的举动是在维护我。

回到家时,通常都已经风平狼静。

又例如,有一回我不小心迷路,也是他找到了我。

我不知他是找得辛苦,还是刚巧路过发现到我,在那个家,除了叔叔之外。我就算消失也没人会在意的。

那晚,他牵着我的手走在回家的路上,月很亮,我觉到他的温透过掌心传递给我,不可思议得让我到好安心。

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总会下意识里躲他的书桌底下。在那时,小小的心灵里面,总觉得陪着他在麦当劳看书时,才是最安全稳定的一段时光。

再例如,他是我钢琴的启蒙老师虽然我这个学生很令他蒙羞,直到现在都还不争气的停留在只能零零落落的弹完一首“小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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