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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菱以极快的速度卷走所有的棉被,并且缩到大床的一角,她绝不会和一只狗共享她最心
的棉被。
“咻,下去,不要赖在我老公
上。”
“麦可”无聊地看了她一
,大大地打了个呵欠,趴在床上继续它的睡眠。
“你老公?”沈彻挑着眉。
她
。“我的棉被就是我老公,抱起来舒服又温
,别人都不能碰。”她埋
棉被里,一脸白痴的幸福样。
沈彻翻翻白
,不想再继续这
愚蠢的话题,除她之外,大概没有人会无聊到把棉被当老公。
“好了,既然醒了就赶
下床吧!”他拍拍她的
。
芙菱看看时间,才早上六
。“我已经放寒假了…”她又准备躺回去。
“我要
去跑步。”沈彻拉住她,阻止她又倒
大睡。
“那就快去,顺便把那只懒狗也一起带走。”芙菱摆摆手,仍赖在床上。
“你也得跟我一起去。”沈彻笑
。芙菱
声声叫“麦可”懒狗,
本就是“
笑鳌无尾”她自己又何尝不是一个懒字了得。
“你跑步我跟去
什么?”她咕哝
,死都不肯离开她的棉被,这么冷的天气要她一大早去跑步,无疑是要她的命。
“我不能放你一个人在家。”他
决
,突然拉开棉被,将她一把横抱起来。
芙菱被这意外的举动吓了一
。“你要
什么?”她挥动双脚拚命扭动挣扎,他到底要怎样才肯让她安心睡觉?
虽然芙菱是一百七十二公分的
个儿,但对一百九十公分
的沈彻而言,抱她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他箍着她,将她直接送到浴室门
,有些赖
地说
:“限你五分钟梳洗完毕。”
他把她推
浴室,并替她关了门,以堵住她的迭声抱怨。
芙菱一个人在浴室死瞪着被阖上的门扉,就算是大哥和二哥,也都不曾把她
拉起床;她昨天才刚开始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今天就
上
这
“令人发指”的事情,真不晓得他到底在想什么?沈彻虽然看似那
凡事无所谓的人,但实际上,他
事都带有
迫
,只要是他下决心要
的事,他就一定会达成。
忍着早起的痛苦,她还是完成了刷牙洗脸的工作,不过她故意用了六分钟,算是对他
迫她起床的无言抗议。
待她重新回到房间时,沈彻已经将棉被都叠好了,而那只大懒狗也转移阵地到了沙发。
“把外
穿上。”沈彻递给她运动外
,拿着钥匙走向门边。
“等等,那只大懒狗不去吗?”芙菱嫉妒地看着窝在沙发上的“麦可”为什么它那么好命,可以待在家里不必
去?
“它负责看家。”沈彻微扯嘴角,当然明白芙菱的想法。
“让他看家?”芙菱怪里怪气地,让一只行动如乌
的懒狗看家,东西不被偷光才怪。她既然都已经早起了,如果不把这只懒狗也一起拖下
,她实在不甘心。
“我看让它看家不会有太大作用的,不如也带它
去透透气,以免它懒
老年痴呆症。”
听着她“好心的建议”沈彻简直快笑
来了,这叫“一
克一
”有时一个很懒的人就是看不惯有人比她更懒,尤其是当对方还是只狗的时候,那更是分外
红。
穿好鞋
,沈彻双手
叉于
前,似笑非笑地靠在门边。“如果你叫得动它的话,我是不介意带它
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