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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2/6)

“可是我们又不顺路!”

芙菱瞪着大,在两人上来回扫,最后,才以最镇定的语调问:“你们…认识?”

现在,她要睡觉了。

“原来你就是‘懒狐狸’,我早该想到的,可是…”沈彻比了比自己大下方的度说。“我记得你以前是个矮冬瓜。”

“等一下!”她叫住他,待他停下脚步回过来,才郑重说。“我—不—叫—狐—狸。”这个男人的耳朵大概有问题。

“那个答应饭给我吃的人,此刻已经开溜不在家了。

“总算把你从床上挖起来了!”蓝仲勋的声音从话筒彼端传来。她早该想到是大哥打来的,只有他了解她和二哥的习,所以才会让电话响那么久。

“嘎?我没告诉你吗?阿彻就住在我们家巷而已。”蓝仲达笑嘻嘻地说

“二哥!”她推开房门一看,没人!

“搭个便车而已。”沈彻已经不客气地靠着椅背闭目养神了起来。

“喂—”她的声音懒洋洋的。

不错才怪!芙菱在心底嘀咕着,她才不会有需要他来照顾的一天哩!

她闭上睛,决定到家以前不再开说话。

“你自己有车。”芙菱对着他吼叫,他脸怎么这么厚?

下床赤脚走房门,没有去接电话,反而直接走向蓝仲达的卧房。

在他的挑眉注视下,她维持着最基本的尊严,扶着腰吃力地走到路边。她好像真的受伤了,这下她总算可以躺在家里休息三天三夜都不门,当然也可以不必再见到他了。

蓝芙菱终于受不了地坐起来,不得不承认最有耐心的应该是此刻正在打电话的那个人。

“无所谓,反正我还没和球队正式签约,他们随时可以反悔。”沈彻摆一摆手,大剌剌地宣告。“好了,我要走了。”

蓝芙菱以棉被盖住在床上翻来覆去,依然不肯起来接电话;每次只要蓝仲勋不在家,她和二哥蓝仲达之间就会现这耐力比赛,最先忍不下去的人就去接电话,但通常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她蹙着眉踱向书房和厨房,也都空空如也!奇怪,二哥明明说今天不会门的呀!芙菱走回客厅,终于接起那通整整响了十五分钟的电话。她决定等大哥从南回来要建议他也在她房里装一支分机。

铃…铃…电话铃声像来讨债似的响了快十分钟。

“沈彻?你也在啊?”蓝仲达看着她后,突然声叫

“芙菱,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下班了?”蓝仲达将车停在路边,正摇下车窗对她招手。“还不是因为…”

这通扰人的电话有如固执的老般约莫又响了五分钟。

“喂,‘狐狸’,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沈彻,她受伤了,他也有责任。

“等我走了,你可别后悔。”他径自转朝停车场走去。

“和我们比起来,她的确是!”蓝仲达朗声大笑。

“好冷哦…”芙菱缩沙发里直打哆嗦,二月天的,刚从被窝里来又没加外,不冷才怪。

蓝芙菱不予置评地打开车门,不想理会这两位“相见恨晚”的男人,她才刚坐车里,就见到沈彻也跟着一车内,她一急,不由地大喊:“喂!你要什么?”她想把他推车外。

“吃饭了吗?”世界上大概找不到几个男人像他一样,门在外还得担心家里的小妹没饭吃。

这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谢了,不顺路。”她拒绝得一针见血。都是他!重得要命,还压在她上,害她全都快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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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还是我帮他找的,如何?不错吧!以后还可以就近彼此照顾。”

“他那辆车是厂商赞助的,小的连都没地方放,坐起来也怪不舒服的。”蓝仲达替沈彻解释着。

“阿彻移民去国前,是我的小学同学,我们还常去公园玩躲避球。你小时候见过他的。”蓝仲达贼笑着,自从小妹上新闻以后,他就对认识沈彻一事隐忍着没说,如今终于如愿地看到小妹宛如的表情,总算值回票价。

将众人的惊愕拋在后,他在育馆门追上了走路速度慢如乌的芙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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