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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5/5)

他,没趁火打劫,可见他的人缘还是不错的。

小朝没什么愧疚。“是公自己想明了渴望的觉,如今…”他意有所指地望了手上的粥一。“有没有觉得能够喝上一稀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是不错。”这两逃邛得迷迷糊糊的,他确实有想要吃东西的望,但还不到饥渴,证据就是,在饿昏前,他把最后一米汤全让给了

“不过我没想到,在濒临昏迷的前一刻,竟还激不起公的求生意念。”

“我也很讶异。”也许是他太过自大了,但他真的从未想过自己会死。在昏迷前夕,他还是极有自信,他一定会活下来。

是因为从小日过得太舒适吗?他不曾想过哪一天,世上会有不顺他心意的事。

而既然到最后,天底下每一件事都会照着他的心意去执行,那么,事前的喜悦、忧伤,或者事后的痛苦、快乐就显得多余了。

他就是日过得太舒服了,才会成天瞎喊无聊。

小朝只能回给他一记重的叹息。“看来想要让公明白渴望是何滋味,需要更大的刺激。”

严公轻皱。“的伤痛我受够了。”

小朝把肩一缩,默默咽唾沫。

所有人都知严府主是个怪胎,成天大喊无聊,只愿日日都有新鲜事发生,让他天天有乐逗。

他不在乎别人算计他,只要那游戏新鲜、好玩,他就算受伤、被骗,也会哈哈一笑带过。

人们都说严公残忍、杀人不眨,然而,他却曾放过一窝持刀劫掠严府商队、砍得他卧床三日的盗一。只因,那夥贼一个有胆抢他东西的人,他们让他见识到了何谓抢劫。

不过后来每一个妄图劫掠严家货的人他全砍了,一个不留。因为他们不新鲜事,无趣,没有存在的价值。

严公也不在乎底下的人叛变,但背叛的手法得次次翻新,否则,五分尸将是叛徒的下场。

严公甚至鼓励属谋反,只要他们能想新奇有趣的法从他上夺取利益,抢到什么都归对方所有,他绝不吝惜。

当然,让他觉得无聊的,他也不会轻饶。

上酒楼听歌,哪个歌伶胆敢唱与上回相同的曲,就该收拾包袱准备上街要饭了,因为他腻了。

小朝跟着严公也有十余年了,很清楚主是怎样的一个变态人

严府里的下人没有不敬畏严公的,他实在太可怕了。但大夥儿相久了,又很难适应外的风平狼静,因为,那好无趣。

也许他们都被严公的恶癖影响了,唉!

“不准再有下回,知吗?”不是演戏还是现实,严公都拒绝再痛。

“是,公。”小朝打着哆嗦应答。

而严公只是云淡风轻地一笑。“记得顺便通知小丫一声。”

迄今,严公还是觉得好玩的,他还不愿对她下手,希望她令他到厌腻的一天不会这么快来到。

“我知。”小朝领命。

严公又张喝下一粥,半晌,低声一叹。“唉,为什么越喝越难喝呢?”低沈的语调显示他的心情正逐渐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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