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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4/4)

起来。不到一刻钟,保丽龙碗就见底了。

哀著有些鼓涨却舒服万分的肚觉得今天也不能算是真的“衰到家”至少她“到家“后,一切事情都还差人意。

想到这儿,不由得憨笑起来。嘻!什么夜洗民宅、劫财劫咧,自己这么恰北北的,别人没被她欺负都要偷笑了。一定是自己小说写多了,想象力太丰富,甚至还有一“被害妄想症“,才会这么神经质。

吃饱了,平心静气想想,其实今天会发生这事,双方都不是有意的,何苦对人家这么不留余地,非得扯着脸得势不两立不可吗?

包何况,人家那么自始至终都是那么诚心,而她竟得了便宜还卖乖,老臭着一张脸,仿佛想把人家吃了一样。多亏对方不跟她计较,不然,要真碰上个恶人,铁定吃不完兜着走。要想全而退,更是难上加难,哪还容得下她耀武扬威地撒野?

想到这儿,她开始觉得愧疚。

瞥见桌上静静躺着的名片,拾起它,又把他名字默念了一次。

嗯,公关公司经理,应该不是个小角。不自觉回想起这个人,忽地才发现,若是抿去自己的私心和成见,他倒不失是个温柔、迷人的男人。

咦?常啊常,你脑袋也被撞昏了是吧,竟然什么不好想,居然想着那个自己刚刚差跟他撕破脸的人?!

拿了瓶优碘葯,轻轻拭着膝盖上的伤,一阵痛彻心肺的惨叫,龇牙咧嘴地丢掉棉。盯着上葯后的,仿佛在膝盖了个补钉,难看死了!忍不住气愤地哼了一声,暗忖:巫丰群,要是这猪脚面线真有什么不对劲,我鬼也不会放过你。

拿了块纱布覆上伤,虽然知这样不易接空气,不太容易结痂,但是,这也是不让它再次被外到的唯一方法。等一切安置妥当,才突然想到,整晚又是赶稿又是奔忙的,竟忘了她的宝贝哈士其还在店,哪有这主人把狗送去容这么久的?

打了通电话,一连串的嘟嘟声不绝于耳。抬看时钟,凌晨十二十分了,想必已经打烊了吧!唉,都怪自己,心大意的,把狗狗丢在那儿过夜,想到就好自责。睡一觉,明天店一开,就要把它接回来。

躺上床,睁着呆滞地望着天板。怪哉,明明应该觉得疲惫呀,为何脑中的细胞却像被鼓动了一般,天南海北运作个没完。

真是职业病!喃喃自怨。才刚完稿,现在灵又来了。

不过,哪有作家会嫌灵多的呢?思忖至此,她纵弹起,回到书桌前亮台灯,打开电脑。黑暗中的光像在播送着灵,源源不绝。她的思虑分明,心灵澄静,纤纤长指在键盘上快速飞掠,将脑海中的一幕一幕诉诸文字,赋予它们生命力。

约莫到了凌晨一半,的大纲于焉完成,明天一早,接回在店待了一夜的Chocolate今后,就可以动笔写书了。

自从一年前开始写稿后,迷恋上这觉…制造书中人而了解他们,为他们编织新鲜有趣的故事,藉着他们,也可以抒发她的梦想、创造她的希望…这也是愿意离乡背井,辞掉离家近的工作,远上台北打拼的原因。朋友常问她,待在南也可以写稿啊,为何一定要只来到人生地不熟的地方?

他们当然不了解,台北这个大都会,有挑战、有刺激,对她的写作生涯,才会有帮助;更何况,她也不想待在那个家…

那个到凌晨三,都还有酒鬼打搅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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