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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她如此关心自己,飞扬很
兴,话匣
一下就打开了。
“刚才那个是你同学啊,我觉得好
熟!”白薇突然
来这一句,虽然很奇怪,但飞扬还是照实回答:
“他是我的死党,城仲
。怎么,你认识?”
其实到现在,飞扬仍然不清楚城仲
为什么会那么红!他从不参加校内社团,甚至连班上活动他都不参加。据飞扬所知,他不是在教室上课,就是在小阿姨家工作,另外一个地方则是“央图”…中央图书馆。
因此,飞扬找不
他
名的原因。不过自己并不嫉妒他,甚至,他还以有城仲
这个好友为荣。
“城仲
?我知
了,他就是那个台湾省斑中组作文比赛第一名的城仲
。我还记得那年的题目是《谦受益,满招损》。”
白薇兴奋地告诉飞扬,原来那一年的比赛她也参加了,当年她才
二,作品只得了佳作。听她这么一说,飞扬对城仲
的佩服又加
一层了。
难怪他受人注目,原来他散发
来的气息就叫人为之赞叹。这便是城仲
的魅力所在。
星期天,城仲
原本要去卓少筠家,临
门前才接到卓少筠的一通电话,要他不用去了,她放特休。
如此,城仲
才能悠闲地待在家中。其实,说闲也不闲,因为他平常经常投稿到报社,有时是新诗,有时是篇小品文,因此,今天对他来说是爬格
再好不过的日
;当然也顺便赚些生活费。
在他简陋的四方室中,没有所谓的书桌和床。四块榻榻米刚好占满了整个房间,再没有多余的空间了,因此,他的一切活动就都在这四个榻榻米上。
而在中央有一个矮桌,这平时是他看书、写作的地方,偶尔也充当饭桌,除此之外,在房间四周布满了教科书,从小学到大学的书,一应俱全,他收拾得很整齐。
至于平常看的闲书,则少得可怜,偶尔存了一笔钱他才可能奢侈地买一、两本,大
分的书,他都是在图书馆看完的。
因此,图书馆可以说是他第二个家。一度,在他
中时代,他把建中的藏书都阅读完了,这件事还曾经轰动一时。所以,对他来说,各大小图书馆都可算是他个人的书柜。
门铃响了,外面的人吼着,说是找他的。
“哇!难得,星期天没
去玩!怎么知
我在家?”会来找城仲
的,数也数得
来。
“我打电话到小阿姨家才知
你今天不用去上班。一个人在家多无聊!走,带你去个地方。”飞扬兴奋地拉着他。
“去哪?”
“去了你就知
!”先卖个关
。
载着他,飞扬骑着他的“野狼”顺忠孝东路而行,他带城仲
到国父纪念馆。
“带我来这儿?”他眉
挑
。
“少罗嗦!我知
你天天来这儿,但今天不一样!”
的确不一样,今天完全是拜老妹飞舞之托,把城仲
哄骗到这里,顺便让他见见白薇,因为白薇一直嚷着要见他,飞扬不忍见她失望才答应。
“这是我老妹飞舞,你见过的。她,则是我跟你提过的白薇。”
城仲
礼貌
地向她们打声招呼。“城哥哥好久都没来家里玩,飞舞很想念你!”升
三的飞舞,说起话来一
也不觉得害臊。
“城哥哥功课忙,没时间找你们玩。对了。飞舞上
三了吧?课业应该比我忙才对啊!”城仲
对飞舞的态度丝毫不以为意,在他
中,飞舞只是个
撒
的小妹妹。
一旁的白薇就比飞舞懂得掩饰了。她没和城仲
说多少话,因为她不想让飞扬认为她在利用他,而她的确有那个意思,只是飞扬当时笨得看不
来。
那天,他们便在国父纪念馆的一
凉地度过一天,大
分时间都是飞扬兄妹在讲话,城仲
偶尔会
来几句;而白薇呢?她那天表现得很安静,但飞扬以为她是在生人面前才显得如此,他未往
一层探究。
当时的他,沉醉在自以为是的
情里。
“形而上学”课结束,城仲
收拾好东西正准备走
教室。
“城仲
…”
他回
,看到一个女孩
穿着一件全白镶
丝边洋装,
发披肩,白白净净的一张脸。城仲
认
她了。
“白薇,你也修这门课?”
白薇很
兴他认
自己,这使她免去自我介绍的那一段,且让她信心大增。
“没有!不过听说这客座教授讲得很好,今天特别来旁听。果然是实至名归,连我这样的人都能听懂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