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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3/5)

着停在校门的警车,大地看着她的老哥…丁思桁“哥,你怎么开警车来接我?”大她六岁的老哥自从大学毕业后就和爸一样当起了警察。据她所知,老哥当警察当得还不错,去年还被评为十大杰青年警察。可是…再怎么杰也犯不着开着警车来招摇饼市吧。

“没车嘛,爸今天开车送妈去香格里拉饭店谈合约.我的车又送去维修了,总不能叫我踩着自行车来接你吧。”丁思桁走近丁思菱,接过她的书包解释

“就算你踩自行车也总比你开警车来要好。”她没好气地说。又不是通缉犯,需要警车接送。

“可是开警车比较方便。”他举理由。开警车真的很方便,一路上,不红灯,绿灯都是畅通无阻。让他得以在下班峰期还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小妹的学校。

“方便?!”的确是够方便的,却让她成为了焦.没准别人还以为她是少年犯也说不定“你的方便用的还真是地方。”喜方便应该是她的专利才对。

“嘿、嘿。”丁思桁笑了几声“上车吧。”他拉着一脸不情愿的丁思菱坐上了车“别这么不兴,笑一个给哥哥看。”

笑?“不要。”她很脆地把往旁一撇,欣赏起了沿途的风景。

丁思桁无奈地耸了耸肩,好吧,小妹发脾气有理,谁叫他没通知她一声就开着警车来接她,只好等她的脾气过了之后再说了。

五分钟后

“哥,那边围了好多人。”丁思菱率先打破下车厢内的沉默,指着窗外的某对丁恩桁说

他顺着地手指的方向看了一,随即把车靠着路边停下,打开车门走下车“你在这儿等我,我过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他对着她嘱咐.警察的直觉告诉他,有这么多人的聚集,一定有事发生。

“哦,好。”丁思菱应了一声,闭上睛.掏听听起了音乐。

好慢,直到胃已经很不争气地唱起了国歌行曲.丁思菱才把随听的耳拿下?看了看手表,老哥去了已经半个小时了,怎么还不回来?

“咯!咯!”敲着车窗的手引起了丁思菱的注意。

“老哥,好走了吧,我肚好饿。”她摇下车窗,对着丁思桁说

“对不起,我恐怕不能带你回家了。”丁思桁双手合十向着丁思菱歉.“炜羽刚在街上被歌迷发现,现在这里很混,我必须留下来协助当地警维持路的秩序。”

“炜羽在这儿?”她惊讶地问

“是啊。”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景,炜羽居然在街上被歌迷堵住。

“而你要留在这儿维持秩序?”她瞪着他。

“对,说不定还能要到炜羽的签名。你也知,佳亭很迷他,再过半个月又是她的生日,如果我把炜羽的亲笔签名当作是给她的生日礼,她一定很开心。”可能还会上嫁给他。

郝佳亭…他的女朋友是也,在一家贸易公司秘书,亦是炜羽歌迷俱乐的死忠会员,编号3493。两人谈了快两年的恋。唉,看他多宽大,不但不反对女朋友迷别的男人,还要帮女朋友要别的男人的签名。想来,他这新新好男人也差不多快绝了。谁让他喜她呢,为了能够抱得人归,也只好作分的牺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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