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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5/5)

是害怕?他那晶晶亮亮的眸光,像是想照亮我隐晦的心思般,照得我一阵恐慌。

事情有些…脱了轨了…我僵在当场,思绪一片空白。

讨厌见到的车主,此刻成了救星!他刚踏门而,我慌忙朝他一指,向那人示意,然后很没义气地丢下一句“再见”就跑!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各自飞,更何况,我与他只是萍相逢的陌路人,一也不必内疚。我着气连奔几条街,直到跑不动为止。

我不敢回,怕一回,就又看到那张笑意盈然的脸,莫名现在我旁,像是驱之不散的鬼魅!

息渐缓,我的思绪也渐渐清澄,空白的脑袋回复了一贯的动作方式。

失序的生活,不是我这个安逸于现状的懒散人的想要的,写作上乐于冒险,不代表喜生活上的冒险;尤其是难以掌控、洽谈室脱轨的冒险!

我敢对着西装笔的凯迪拉克车主胡说八,是因为他给了我的情绪,甚至平空可以激发我不少灵,我乐于去斗他,然后利用他来丰富我的写作内容,但是那男人…

如果连靠近他,都会使得我的脑袋罢工,那么,和他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是自作多情!他只不过是问我的名字而已。我的内心现了另一个小小的嘲笑声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我也宁愿防患于未然。这觉已经多年未曾现,我几乎快要忘了顺应这觉之后随之而来的杀伤力。以及一连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转。

觉是什么?我宁愿我猜错了,我宁愿是我杞人忧天…我宁愿我我自作多情…

我不愿再想…

一如往常,将稿件版社楼下的理员,请他代转,我不曾上楼与编辑见过面,便匆匆返回,还房间绕了路。

回到这家,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决定这本稿要迎合市场,写个有钱大亨和灰姑娘的恋史,起码别让版社难。书难卖,我也会内疚。

扫过一趟书街,我就会随之清醒一次,汗颜一次。想写些特殊的题材,还是等下一本再说吧!

在电脑中开个新资料夹后,便悠闲了两天。吃饭、睡觉、看电视、足不,更不想动脑,电脑也闲置着,这是稿症候群。通常是稿两天之后,我才愿意面对现实,再度奋发图,打开电脑,上工。

玫瑰?!

为什么要写玫瑰?我觉得我真是个痴?什么都不认得,只会写玫瑰…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吗?送还是一定要送玫瑰?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觉得厌烦;而如果我是女人…废话!我本来就是!应该说,如果我是那个收到玫瑰的女人,大概也会嗤以鼻,觉得没创意,死“ROSE”算了。删掉!

亚曼尼?!

男人为什么一定要穿亚曼尼?有钱男人难不能穿别的牌,甚至杂牌的衣服吗?我对亚曼尼陌生得很,没看小说前,甚至不晓得有这个牌。看看我这住的地方就知了,住在这破烂贫民窟里的穷困人,哪里有机会接亚曼尼?亚曼尼啊亚曼尼,只觉得念起来像是对钱的永叹…啊!MONEY!…不晓得有钱男人觉得怎样?不像是穿着钞票在上?啧!一浪漫的觉也没有,写不下去了。删掉!

宾士车?!

宾士车有翻译,一个宾士,一是朋驰,两我都看同行写过,总觉得有不吉利。濒死?碰死?呸呸呸!我乌鸦嘴,童言无忌。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一定要写宾士?名车我是真的只认得宾士,其他像BMW虽然好认,但总让我觉得似乎没宾士那么漂亮,要写名车,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宾士。唉!觉得自己没见识,还是门去翻翻汽车杂志好了,找一些特别的车,像是媲凯迪拉克那鹰翅般炫丽的MARK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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