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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前,听著时间
逝,看着电脑、等她上线。他有的是时间。
过了快两个星期以后,他厌倦等待及看着电脑。某天早上,他厌烦地关掉聊天程式,打开文书
理程式。他想可以开始尝试写第一本小说了,但是他发现自己开始写下第一次遇见凯
,还有之后发生的所有事情。
写这本书是一次净化心灵的经验,好像再次经历每个时刻。有些他当时不觉得有趣的事情,现在反而很好笑,像是他的

遮布钩到桌布,还有他急忙找保险
的事情。对于她的离去他并不觉得好笑,所以故事就停在这里。他简单地把这故事命名为凯
。
从开始写这个故事的几个星期后,他终于写下最后的片段,疲惫地站起
。现在
觉起来比刚从罗曼史年会回来时轻松一
,但也只是一
。他很
激可以遇见黎凯
,也和她度过一段时光,将会永远记得她。但是,他同时也很难过而且生气她为什么不给他们俩一个相
更久的机会。
他关上电脑,生气地看了桌上的电话答录机一
。俪希认为因为他们白天通常都在睡觉,所以全都需要答录机,因此去年圣诞节时送了每个人一台。以前路森
本懒得去听留言,但是自从回到家,就有了听留言的习惯。他一直希望凯
可以打电话来,即使只是问他下一本书何时完成。但是,她一次也没有联络,而且今晚的留言也都不是她留的。
他母亲留了一通留言给他,其他的则是俪希、柏轩和亚堤。从罗曼史年会回来以后,路森就一直闪躲他的家人,他知
他们很担心他,但是他并不太想说话;他真的不想跟任何人说话,除了年会上的几个人。他和凯
一起认识他们。不知怎地,他觉得和他们说话可以拉近和凯
之间的距离。而且有时候裘
或其他女作家会从其他作家那里得知凯
的近况。虽然都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她正在编辑谁谁谁的书,她拒绝了那个男模特儿的书;她
冒了,她
冒好了。
路森不理会答录机上闪烁的灯,直接走向卧室。他的胃正饿得咕噜叫,而且
因为需要血而疼痛,但是似乎连走到楼下去打开冰箱都要
很多力气。他甚至连脱掉衣服的力气都没有了。路森直接走
房里,
在床上。他决定先睡一段时间,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再喂饱自己。
路森睡著的时候太
刚升起,醒来的时候太
早就下山了。他躺下时所
受到的疼痛现在更严重地困扰著他。他必须
。
下床,他下楼走
厨房。站在冰箱前喝光两袋血之后,又拿了一包血上楼。他走
办公室时,这袋血也几乎快喝光了--这是件好事,因为他看到某人坐在他的书桌前,吓得他把最后几滴血
在地板上。
“柏轩!”他生气地看着弟弟。“你在这里
什么?”他看了电脑萤幕一
,然后发现那是凯
的最后一章故事时,无法移动。
柏轩
一下
鼠关掉文书
理程式,
很抱歉的表情。“对不起,路森。我很担心你,只是想确定你没事。你不回我们任何人的电话,既不来看我们,也不让我们来看你。大家都很担心你,所以我来看看你在
什么。”
“你什么时候到的?”
柏轩迟疑了一下,然后承认:“天亮之后没多久就到了。”
“你已经在这里一整天?你在…”问题自他的
咙消失。他完全知
柏轩在
什么。他弟弟已经看完了凯
的故事,已经看到了最后一页的每一个字。路森眯著
睛看着这个年轻人。“你怎么知
我会写下这个故事?”
“你有写日记的习惯,路森--至少从纸容易取得后开始,你总是把事情写下来。我常在想,你是不是藉此把自己隔离起来,就像你把自己关在这里一样。”
路森
言又止。他们俩都不会相信他的否认,所以何必浪费力气?他转
走向沙发跌坐
去,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拉下脸来问:“那么,你觉得我的第一本小说如何?”
柏轩的眉
扬起,并没有拆穿路森明显的谎言,只说:“我认为你写罗曼史的尝试不太成功。”
路森全
僵
,轻蔑地说:“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