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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活了六百年,早已从岁月中得到自信。路森猜想,对大多数人来说,他的确显得很自负,可能甚至是个混
。想当然耳,他不怎么
贴,而且他知
自己的社
技巧有
不灵光了。亚堤和柏轩对于社
向来比较在行。然而,在度过这么多年隐居写作的生活之后,他的社
经验相当不足,他也有自知之明。
然而,他看不
有什么理由值得他费心磨练社
技巧。在他的人生舞台上,让别人留下
刻的印象似乎是
麻烦的重担。
他曾经带一个女服务生去晚餐,那个服务生说过的话刚好可以解释他的经验。她说:“你去工作、
班,一切都很顺利。大
分的客人都很好,虽然偶尔会碰到一个恶劣的。可是,有时候你碰上了个讨厌鬼,甚至连续两、三个,会让你很沮丧,令你既疲倦又悲惨,让你觉得人类可恶透了。然后也许有个小婴儿发
轻轻的咕咕声,并向你微笑,或者另一个客人带著同情的笑容,对你说『今天晚上很辛苦吧?』然后你的心情又会好起来了,你会发现人类也许不是那么恶劣。”
路森曾经度过好几十年痛苦的岁月,他
到疲倦、沮丧,而且觉得仿佛所有的人都很差劲。他没有力气也没有意愿去忍受他们,只想独
。所以他开始写作--单独工作让他保持忙碌,也带他
更为快乐的世界。
他知
只要某个人微笑着对他说“这几十年来很辛苦吧?”一切就会改观。某个像凯
一样的人。尽管他非常排斥与她相
,他却开始喜
有她作伴的时光。有几次她甚至令他
微笑。
路森发现自己的思绪脉络变得温情,而且对于和这个不速之客相
已经相当自在,他猛然打住这些念
,脸
开始转为
沈。天老爷,他刚刚在想什么?黎凯
是个顽固、烦人的女人,她除了带来混
、并打搅他规律的生活之外,什么也不会。他--
“『殷先生大鉴,』”她朗诵信件的严肃声音将路森从他的思绪中拉回来。“『我拜读过您的
血鬼小说,而且对您的作品
到无比的喜
。我一直对
血鬼的生活非常著迷,求知若渴地研读相关的一切资料。我知
的确有
血鬼的存在,而且猜测您本
就是
血鬼。我渴望成为其中一员。是否能拜托您也将我变成
血鬼?』”凯
翻翻白
,停止读信,看着他。“你有什么话想对她说?”
“没有。”他
定地说。
凯
嗤之以鼻地丢下那封信。“为什么我老早猜到你会这样回答?要对那
人解释你其实不是
血鬼,事实上也没有
血鬼,所以你不可能『将她变成
血鬼』等等,我也认为太荒唐了,”她大笑,向下一叠信件移动。她一边看摆在最上面的那封信,一边又说:;
诉她找心理学家帮忙解决现实与幻想不分的问题,可能会比较好。”
路森觉得嘴
在痉挛,不过他没说什么,只等待凯
选定下一封信。
“『亲
的殷先生,』”她开始念
。“『我还没有看《
情会咬人》一,可是我保证一定会去读的。我刚刚看完《
情会咬人》二,觉得太
了。亚堤好甜
,又好风趣,而且那么
,我就像芮雪一样
上他了。他是我的梦中情人。』”
凯
顿了顿,带著期盼的
神抬
看他。“你想对这样的信件说些什么呢?”
很简单。“亚堤已经名草有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