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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4/4)

发生了。而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于充满挫折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地久天长。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失去藩主的狼人。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回来,在饭店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稀饭不冷不,她却吃了一汗,额、颈膛汗冒的--

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睛也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青梅竹,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床的阶段。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若夕”--多凄!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丽而长生不老。

所以更让他发笑。

一晃,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谨慎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其实失恋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穿得、睡得饱一、开暍得多一,然后汗,把滤过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管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块。

所以,虽然所谓恋,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望找的冠冕堂皇的借,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动起来。

好似某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拜。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所骗,走火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级知识分。不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反而信不疑。

就像对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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