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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4/7)

他说这样的一大堆话是为什么?

“不能忘记也过去了,是不是?”她只能这样说。

“记不记得我那个破提琴?三百九十九块台币买的?还在,我还在用。”他转开话题。

“我记得你以前拉小夜曲、狼者之歌。”她说。

“今天我拉‘梁祝’,”他微微摇。“因为现在我比较懂,也比较有情。”

她震惊地望往他,他难还指望…再发生什么?不,不,怎么可能?已经过去了十六个年,彼此从青少年变成成年人,怎么还可能?

“提琴我带来了,在车上,你可愿听?我去拿!”他站起来。

“不…”她声音极度不平稳。“不,下次吧1”

“好!下次。希望下次有机会。”他说:“卓尔,记得吗?以前同学总把我们名字连在一起,对不对?”

对!卓尔毕群,卓尔不群,不是吗?

但…还是过去了,已十六年了!

。--。--

卓尔和白带着小宝终于飞到了纽约,卓尔的弟弟卓凡来接他们,把他们带到一条隧之隔的新泽西州家里。

比起香港的寸金尺工,卓凡的房简直就是香港的亿万富豪才住得起的。连地下至共有三层,前后院有一索上大,六间卧室,四半法至,而价钱只不过与香港好一的地区买一层八九百见方的楼宇相同。

他们是黄昏到达的,略晚餐之后,上回卧室倒大睡。说实话,在LA停留的三天并没有消除长途旅行的劳累,再加上又飞六小时的行程,他们真是一下就睡着了。这一觉醒来,已是第二天的下午,他们几平睡了二十四小时。

“看你们睡得那么好,所以没叫你们午餐。”卓凡在客厅看报纸。“完全恢复了吧?”

卓凡在大学里当教授,三十一岁,是非常标准的读书人,他正在放暑假。

“我的觉是愈睡愈累;”白说:“但是四周太静了,竟是醒不来,我们已习惯香港的噪音。”

“我只是肚饿得发昏。”卓尔说:“让我去厨房找找看有什么东西可吃。”

“晴在上班前了凉面,料都在冰箱。”卓凡说:“你们只要享来就可以吃,还有罗宋汤!”

沈晴是卓凡的太太,卓尔的弟媳,在一家大电公司当研究员,才二十八岁,已享到博士学位两年了。

“让我去!”卓尔快步走厨房。在国,所有的一切都要自己动手,除非你年薪有百万,否则绝少清佣人。

沈睛是个能的太太,凉面得漂漂亮亮,还有黄瓜丝,绿豆芽,炒丝等已得整整齐齐。卓尔把它们全搬来,又开火了汤,五分钟之后就叫白他们来吃!

卓凡是个随时随地可以吃得下东西的人,从小被卓尔笑他暴饮暴,他也不在意。他陪着又吃了一碗凉面,喝了半碗汤。

“真服了你,你肚不会胀吗?”卓尔摇

“我运动量大,”一八三公分的卓凡举一举手臂。“除了早晨跑步,黄昏室内运动外,每星期天我还去驾小型飞机,我能大量消耗量。”

“休息一下我也想去跑步,”白说:“从国调去香港之后就没跑过,最多打几场网球,我怕就有肚腩了”

“小心中年发福”卓凡笑。“三十七岁了呢!”

“我陪你跑步,爸爸!”小宝在一边嚷着。自从白带地去玩过“迪士尼”乐园后,她和父亲情特别好。

“我也去,”卓凡摸摸肚。“今天是多吃了一。”

卓尔一边收拾桌一边摇

“我是不去跑步的,才吃完,我怕盲炎。”她说。

“我们早已割了盲。”卓凡和白一起说。

“我没有割,但我一定要去。”小宝睁圆了睛,非常决地说。

“你骑弟弟的小脚踏车跟我们跑。”卓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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