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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4)

十一月天的午后,蓉宇在背包里了一本刚买的奇幻小说“血鬼猎人D”找了家灯光、气氛佳,不会现吵杂声音的地方,了壶茶、上一盘特制的手工饼,一个人占住靠窗的明亮位置,窝在舒适的沙发座里就开始看书。

反正当事人

听见妹妹的回答,鹏宇只是搂了搂妹妹,静待律师的文件。

基本上,蓉宇不是一个会多闲事、自找麻烦的人,她的朋友少到几乎完全没有,不是她懒得跟人谊,就是态度冷淡到别人没办法跟她

斑蓉宇看得太专心了,完全没察觉隔桌的男人笑,神毫不客气地望着她自然而忘我的神态。

“不想。”她毫不犹豫地摇

位于东的这家分支饭店规模并不大,但随着到东旅游人士的逐年增加,鹏宇利用一千万再加上贷款,重整饭店门面、客房,将饭店名称改为“洄澜梦土”摒弃原有的传统理模式,改用日式的服务导向,再积极与旅行社合作,推行半自助游的招揽模式,成功为饭店打碑,并逐步扩大规模,短短五年内,洄澜梦土便扩张成为全台知名的度假饭店。

放弃继承的声明、饭店过名、一千万的现金支票,再加上当时未成年的蓉宇的监护权让与,全由鹏宇签署,从此不只是生活,连名分上,他们兄妹都不再跟饭店大亨志远有任何关系。

小时候,父母刚离婚的时,蓉蓉有一阵很叛逆,在学校老是惹事,但这没有引来父亲或母亲的关,只有兄长不顾自己的课业,请假到学校带回她,替她解决所有的麻烦事。

之后,鹏宇开始一边经营饭店,一边读研究所的生活。

从那时候开始,她就不再认为自己有父母亲了。她只有哥哥,也只重视哥哥。

结果,让蓉宇对父亲不再留存半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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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不是一个会主张生活要过的多有意义的人,所以当然也不会揽任何麻烦或责任上

除了她视为家人以外的人的事,她是很懒得理的。当然,还有两人除外,一是她看不顺的人,另一就是找她麻烦的人。

因此,在这个号称住了好几百万人的台北市区,她什么人不好相遇,却老是会遇到一些让人很想骂“四声字”的人。

嗯嗯…D真是帅…个外冷内温、外表又俊的让女人无法自已地上他…

蓉宇,就是洄澜梦土唯一的东,拥有饭店百分之四十的权,每年靠营利分红,不用工作就可以过很奢华的生活,本不用担心有没有收问题。

偏偏上天是很神奇,又很跟人作对的,所以,有缘千里来相会的往往是仇人,会狭路相逢的一定也是冤家,至于柳暗明又一村、半路遇贵人那,是小说里才会发生的事,现实生活里就别想了。

所以大学毕业后,在别人汲汲营营、努力为生活打拚的时候,她很理所当然地随兴过生活,日悠闲到令人嫉妒。

尤其,在鹏宇满二十岁那年,在律师的见证下,两兄妹和父亲协议条件,在父亲的要求下正式脱离家,鹏宇成为一家之主,但他替自己和妹妹争得“远饭店”位于台湾东的分支饭店及台币一千万元,作为兄妹俩放弃继承权的条件,父不甘不愿地答应。

“蓉蓉,你想跟他说话吗?”趁父亲与律师正在商量让渡的文件内容,鹏宇小小声问妹妹。

斑蓉宇自认绝对不是那会找架打的人,但如果有人想找她吵架、打架,她也是会奉陪的,因为她的字典里,没有“逃避”和“认输”这两个词。

蓉宇人生列名簿上,会被列为“讨厌”等级的也不过就是那几个,偏偏她不小心就会遇到,让她老是怀疑到底是老天爷从她生开始就看她不顺,还是她的八字不好,特别容易招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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