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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3/3)

所以,以芳,我再也不恨你了。

因为你不懂珍惜,所以让我懂了原谅。

对,是的,她是我第三个女朋友,叫彭以芳。

之前有提到,她是我在酒馆里认识的。那是朋友的朋友,而我们在第一个清晨就一起牵着手去吃早餐,第二个晚上就一起上床。

我不知是不是因为几杯淡酒下肚,言谈之中多了一些敢说、行为之间多了一些敢的情况之下才上她的。但我可以向你保证,她是个会很容易让人在短时间之内上的女人。

当你在自以为念过一些书,了解一些东西,明白一些理,可以在同侪之间谈阔论而没有多少人能反驳你的时候遇见这样的女,那么你只有死路一条,如果她还带着几分姿的话。

我不能否认她的聪明,因为她确实是这样。她的反应,她的对答,她的动作,甚至连烟的姿态都能让你将她天使化。她确实有那罕见的魅力,也确实让你坐在她的面前,注视着她的睛时,会不小心把几十只小鹿关到自己心里面去放肆的撞。

请注意,是几十只,不是一只。

撞的结果是两败俱伤,小鹿们屍横遍野。因为当天晚上我喝得有些微醺,但意识是清醒的,在酒壮胆的结果之下,我坐近了她的旁,跟她聊了一聊车、聊了一聊房;也聊了一聊瘦怎么变成胖,胖怎么变回瘦。这些题目有营养吗?我想不尽然,除了车之外,其他的东西不但连营养都没有,还可能有细菌。

后来酒馆里播了一首《SOMETHINGTOREMEMBER》,那是一首九零年的情歌,她在嘴里轻轻和着,然后转邀我:“Dance

withme。”,和我舞。

整间酒馆只有我跟她站在吧台前的一块不大不小的木地板上舞,我也不知为什么我会答应跟她一起?我后来告诉自己那是因为酒的关系,没有酒在我内作怪的话我永远都不会这样作怪。

“Iwasnotyourwoman,Iwasnotyourfriend,Butyougave

mesomethingtoremember。…



Weweren'tmeanttobe,Atleastnotinthislifetime,Butyou

gavemesomethingtoremember。Ihearyoustillsay,Loveyourself。”

她有一句没一句的唱着,前面那些成一整行的地方就是她哼的时候,她是不是有醉了我也不知。不过还好这首歌曾经听过多次,稍微了解她在唱些什么。

“你知这是什么歌吗?”她晃着歪着,用微瞇的睛看着我。

我知,这是玛丹娜的歌。

“喔?你很不错,知这是什么歌。”

这首歌就不错?那我不错的地方可多了。

“那你知这首歌的意思吗?”

大致上了解。

“喔?你很不错,知那是什么意思。”

意思就叫不错?那我不错的地方更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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