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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3)

传给了他。一个无声的讯息,一个神秘的音波,只有他接收到了。

什么意思?你会问。

不可说。不可说。正如天地之间,四时行焉,万生焉,不可说。说了的都不是真实的,说了的都不对。

早在菩提达之前,禅宗已经在迦叶的微笑、佛陀的授典礼中,扎了破了壳,发了芽。不可说,不是骗你的,真的不可说。

明明不可说,而我竟然已经说了这么多。

为什么我要说这么多?

像我这么一个俗人,有嘴还是会说,但有时常常觉得,说话多余,宁愿让手和脑合的时间差缩短一。人常常犯一个病,说了许多,但不知自己要说什么。或者话一到,就从嘴来,让所有的话语都消失在大气层里。有的话说了制造自己的烦恼,有的话说了让别人烦恼。

人人有发表言论的自由。但是,并不是人人有必须听你发表言论的义务。这一,我们很容易忘记。

在家的妻认为上班回来的丈夫有义务听她东家长西家短,那才叫夫妻之间没有秘密。

失恋的朋友在三更半夜打电话来,跟你说,他生不如死,对方如何可恶,如何辜负他的真心。

上了计程车,司机问你几岁?二十九了,如果你诚实回答。结婚了没?没有。怎么不结婚?…好像非说不可,否则,不知你的沉默会不会换来一个让你撞到急煞车。“选举”的时候问你,你要投给谁?若与他不符,有时候蛮惨的。所以我的一个朋友学到了乖,嘿,他只要一接收到这个问题,便反问司机:“你投哪一党?”

“他支持谁,我就说,对对对,我跟你一样,也支持那个人…这样,平安无事,大家快乐得很!”

我们现在人人有说话的自由,但是,到底有没有不说话的自由?

不说话属不属于人自由?老实说,在这个岛屿里生活的我,非常非常疑惑。

自古以来,人们争的都是说话的自由。

虽然了民主时代很久很久,但是大家好像仍然习惯沉默的羔羊,不知是不是从“我有话要说”的广告一炮打红了以后,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说话的权利,大家开始说话了,而且越来越品尝到说话的乐趣。能讲一大堆大理的人就是名人,要当民意代表开始要辩才无碍,不只是斩决那些倒霉又可怜的就可以…然后地下电台兴起了,人人以能够Callin忙线为荣,广播节目的主持人尤其必须连珠炮般地说,至于内容有不有趣,好像就不是大家关心的话题。

顿时成了公众人,让大家听到你说话的觉,也许滋味不错吧,所以值得一尝再尝?没话可说也要说?

“这里,人的是三年一的。不久后,你等着瞧吧!从KTV到Callin,再下来还有新的,等着看吧!”

是的,我们在一个变化剧烈的行漩涡中,我们“输人不输阵”地勇敢着。我们,芸芸众生。我说故我在也。

不可说,又不可不说。不能以心传心的我们,到底有多少矛盾?

有一私人的话语似乎不得不说。

“有了没有?”我一位新婚的朋友说,自从她结婚后,她就饱受这样的“弹”困扰。

“什么时候再生个男孩呢?”只有一个女儿的母亲在这么现代的社会里仍常常被这样问起。

至于“什么时候喝你的喜酒”倒是百分之九十的人被问过的问题,也是百分之八十的人问过别人的问题。这个世界的人非常怕有人不遵守“游戏规则”想去的人,还真怕没人来,后继无人。

大概是在纸上已经写了太多。我一直不是个喜用嘴发表意见的人。皆不得已。

我非常害怕开会,因为为一个上班族,会似乎非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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