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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3/3)

控”式的人,把任何错都记在对方账上,觉得对方罪该万死;“内控”式的人,把一切都往心控诉,觉得自己罪该万死。本质上,他们情的态度是一样极端的。

多少罪,假“”之名而行!

“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当然,假“”之名的人,也有可怜的地方——他们就是太看重自己可怜的地方,却不想想情人可怜的地方!

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有妇之夫,在女友要求分手时刺了她一刀;也看到了一个清秀的残障女,连续教唆众男杀害了丈夫和男友;过去甚至有日本男将女友煮了一把她吃下去的国际新闻;很多杀人犯在遭逮捕或自首时,哀哀切切地在警局作笔录,说:我他(她)啊!我他(她)呀!

他(她)为什么要让他(她)看不到明天的太

我们误会了。褊狭的心把看成占有,即使你不是我的惟一,我也要是你的惟一!

不要质疑,应该质疑的是我们每个人对的态度。

该质疑的是,为什么我们会有这样的情态度?虽然,走极端的人难免有神上的问题,但持这“如果你不我,不如死了算了”情态度的人,并非少数。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颗,它会发芽长大,但它在成长过程之中所受到的对待,会影响到它日后的姿态。

从小到大我们所受的情教育,惟一的教科书几乎都是“哭哭啼啼”或“轰轰烈烈”的连续剧。

如果我们在该学两、修恋学分的青少年时期,把情视为“洪猛兽”就会变成洪猛兽。

如果我们以为“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情观唯又浪漫,那么我们就无法容忍“平安即幸福”的无聊。

正当少男少女时,恋如果受到了一阻碍,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如白纸般洁白的心常以罗密欧、朱丽叶自诩。这似乎是一段必经的过程,心态无可非议,但可怕的是,你过了而立之年、不惑之年还持着同样的逻辑在谈恋,仍然盲目,仍然偏激,仍然搞得飞狗,仍然想跟对方同归于尽,仍然期待在一番“噼里砰隆”的发后相拥而泣!

我们谈恋的心态确实是普遍不正常。我曾遇到对我投诉“如果她不要我,我觉得活下去就没有意义”的男人,也遇过问男友“如果你妈和我一起掉下河,你只能救一个,你要救哪一个”男友答“先救我妈,然后跟你一起河灭”而动万分的女人——如果你仍抱持“无论如何,不能与他同生,就要与他同死”的顽心态在谈恋,那么,情杀人犯的香火仍会一脉相传!

别跟恋观太“死忠”、个又太偏激的人谈恋

偏偏,说起来是容易的,在最初脸红心的时候,我们岂会考虑,自己上的是未来的杀人犯!

另一个名词“婚姻暴力”或者不那么怵目惊心,但也令人胆心惊;在婚姻中遭受暴力对侍者已超过百分之十的今天,我们有更大的机率要提防,上的是不是将来的刑事犯!

两位知名的女心理学家Sokol与Carter,多年前即曾提她们的谆谆忠告:别上把你当救世主的人。除了你一个朋友也没有的人、小挫折就反应激烈的人、自卑与自大纠结的人、想每分每秒霸占你的人、企图让你除了他之外亲友全无的人…这些人,都可能成为将来的暴力狂,使你的梦变成一地碎玻璃…

别将吵闹不休视为轰轰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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